投标有效期 | 21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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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元(人民币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0.*元(人民币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3-01-30 16:00:05 |
递交时间 | 2023-01-30 16:04:21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武陵源区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00吨转运站设备--转运车辆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张武财采计[2023]-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武陵源区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00吨转运站设备--转运车辆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月12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3年2月3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2款与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6.1款: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现修改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及湘招协[2015]6号文件收取35000元整。 现修改为: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及湘招协[2015]6号文件标准收取。 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胡先生 2、电话:0744-*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 (略) 武陵源区 联系人:毛先生 电 话:07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略) 武陵源区军地坪办事处未央路213号4栋401房 联系人:胡先生 邮 编:* 电 话:0744-* 电子邮箱:*@*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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