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浙 (略) 承担“淳安 (略) 年拆解2000吨船舶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等相关要求,现对淳安 (略) 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 (略) 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淳安 (略) 年拆解2000吨船舶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淳安 (略)
建设地点: (略) 淳安县威 (略) 横双 (略) 三股尖西侧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采用将报废或者长时间闲置的船舶通过拖拽上岸、进入室内船坞、拆除装修、拆除机电设备、收集废矿物油、氧气切割船体、废旧钢材吊装、暂存、处置等技术或工艺,项目建设后形成年拆解2000吨船舶的生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元,利税*元。
本项目已于2024年10月17日取得淳安县经济信息化和 (略) (淳 (略) 、淳安县粮食和 (略) )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410-*-07-02-*)。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详见表1。
表1 项 (略) 域周围主要保护对象
保护类别 | 名称 | 保护对象 | 环 (略)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环境空气 | “两江一湖”风 (略) | 风 (略) | 一类 | 南 | 0 | ||||
驮岭脚村 | 塘坞 | 自然村 | 一类 | 东北 | 870 | ||||
驮岭脚村 | 花红凸 | 自然村 | 一类 | 东 | 1092 | ||||
驮岭脚村 | 宅上村 | 自然村 | 一类 | 西南 | 1912 | ||||
驮岭脚村 | 驮岭脚村 | 自然村 | 一类 | 东 | 1593 | ||||
威坪镇 | 三都花园 | (略) | 二类 | 东南 | 1278 | ||||
威坪镇 | 威坪 (略) | 医院 | 二类 | 东 | 2324 | ||||
威坪镇 | 威坪镇第二幼儿园 | 学校 | 二类 | 东 | 1425 | ||||
(略) | (略) | 自然村 | 二类 | 东南 | 1840 | ||||
(略) | 商辂苑 | (略) | 二类 | 东 | 1857 | ||||
(略) | 淳安县威坪镇小学 | 学校 | 二类 | 东 | 2286 | ||||
(略) | 威坪镇中心幼儿园 | 学校 | 二类 | 东 | 2395 | ||||
株林村 | 伊畈村 | 自然村 | 二类 | 西北 | 1085 | ||||
株林村 | 台皮上 | 自然村 | 二类 | 西 | 1093 | ||||
株林村 | 株林村 | 自然村 | 二类 | 西北 | 1714 | ||||
株林村 | 春联村 | 自然村 | 二类 | 西北 | 1715 | ||||
株林村 | 太坪 | 自然村 | 二类 | 西北 | 1735 | ||||
株林村 | 牛坞口 | 自然村 | 一类 | 北 | 1747 | ||||
蜀阜村 | 田坞 | 自然村 | 一类 | 南 | 1440 | ||||
蜀阜村 | 朴树坞 | 自然村 | 一类 | 东南 | 2840 | ||||
蜀阜村 | 蜀阜村 | 自然村 | 一类 | 东南 | 3152 | ||||
蜀阜村 | 石川村 | 自然村 | 一类 | 东南 | 3168 | ||||
青山村 | 坪山 | 自然村 | 一类 | 东北 | 1762 | ||||
青山村 | 蔗口 | 自然村 | 一类 | 东北 | 2075 | ||||
青山村 | 团结村 | 自然村 | 一类 | 东北 | 2088 | ||||
青山村 | 溪滩里 | 自然村 | 一类 | 东北 | 2415 | ||||
青山村 | 青联村 | 自然村 | 一类 | 东北 | 2795 | ||||
青山村 | 坑田村 | 自然村 | 一类 | 东北 | 2873 | ||||
五丰村 | 占畈村 | 自然村 | 二类 | 北 | 2262 | ||||
方宅村 | 下方村 | 自然村 | 一类 | 东北 | 3208 | ||||
地表水 | 受纳水体 | ||||||||
序号 | 受纳水体名称 | 水域环 (略) 划 | 目标水质 | ||||||
1 | / | / | / | ||||||
附近水体 | |||||||||
1 | 钱塘153(新安江威坪镇沿湖段) | 新安江水库淳安饮 (略) | II类 | ||||||
2 | 钱塘155(芳岭桥上游1000m-横塘源六都 (略) ) | 新安江水库景观娱 (略) | III类 | ||||||
地下水 | 该区域地下水尚未划 (略) ,根据本项目地理位置以 (略) 域用水概况,建议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II类标准 | ||||||||
声环境 | 厂界外200m范围内的不涉及声环境敏感点。 | ||||||||
生态环境 | 保护目标 | 保护性质或级别 | 与工程位置关系 | ||||||
富春江-新安江风 (略) 千岛湖西 (略) | 国家级风 (略) | 不占用,厂区与三 (略) 相邻 | |||||||
淳安县北部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 生态保护红线 | 不占用, (略) 北侧,最近距离约650m | |||||||
淳安县千岛湖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 生态保护红线 | 不占用, (略) 南侧,最近距离约780m | |||||||
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 野大豆 | 国家二级 | 不占用, (略) 东南侧,最近距离约770m | ||||||
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普通鵟 | 国家二级 | 观测 (略) 边界415m | ||||||
画眉 | 国家二级,浙江省重点 | 观测 (略) 边界390m | |||||||
棕背伯劳 | 浙江省重点 | 观测 (略) 边界330m | |||||||
舟山眼镜蛇 | 浙江省重点 | 访谈记录 | |||||||
黄鼬 | 浙江省重点 | ||||||||
生态公益林 | 国家二级公益林 | 不占用,最近距离约505m | |||||||
土壤环境 | 厂区范围及占地范围外0.05km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建成运营后,根据预测估算模式估算结果可知,废气正常排放情况下,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小于10%。因此项目新增拆船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运营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厂区内无生产废水排放,仅新增生活污水,由 (略) 理后 (略) 排入威坪 (略) (略) 理,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本项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各厂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声环 (略) 标准。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
在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 (略) 置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均能规范化暂存 (略) 置,基本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5、环境风险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分析,本项目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况下,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6、土壤环境
本项目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污染物渗漏导致土壤环境污染,大气沉降对土壤影响不明显,土壤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7、生态环境
根据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改建完成后,仅新增生活污水,由 (略) 理后 (略) 排入威坪 (略) (略) 理,不外排。本项目无涉水工程建设,不会对附近水环境产生影响,不 (略) 域水源涵养功能。因此,本项目对淳安县北部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和淳安县千岛湖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实施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一览表
要素 | 污染源类型 | 环保措施 | 竣工验收要求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依托原有设备,经隔油、 (略) 理后 (略) (略) 理站 | 经隔油、 (略) 理后 (略) (略) 理厂 | |
废气 | 拆解烟尘 | 项 (略) 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对拆解过程产生的烟尘进行收集、 (略) 理 |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噪声 | ①选用低噪设备;②禁止夜间生产;③对进出的运输车辆加强管理,要限速禁鸣。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限值。 | ||
固体废物 | 危险废物 | 含油废抹布、废润滑油、废油与油泥、废油箱 | 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临时储存在危废储存间,委托有资 (略) 置。 | 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
一般工业固废 | 废水泥 | 统一收集后定期外运给相关单位用于填方 | 一般固废暂存场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 |
收集的烟尘、废木材、砖石渣、废电子电器设备、柴油机设备、其他不可利用部分 | 由物资公司回收进行综合利用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由区域环卫部门统 (略) 置 | 验收措施落实情况 | |
地下水 | (略) 采取重点防渗,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小于250mm,抗渗等级不低于P8;船坞、一般固废堆场采取一般防渗; (略) (略) 面硬化。 | 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防渗要求。 | ||
环境风险 | 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工程;配备足够的围油栏、吸油毡等溢油风险应急物资;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 验收措施落实情况 | ||
环境管理 | 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 | 开展环境监管,避免环境污染 |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淳安 (略) 年拆解2000吨船舶技改项目,项目建设后形成年拆解2000吨船舶的生产能力,属于船舶拆除项目,拟建地选址于 (略) 淳安县威 (略) 横双 (略) 三股尖西侧,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以及其它发展规划,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对生产过程进行全过程污染控制,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外排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符合项目所在地环 (略) 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
建设单位切实落实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预防措施及对策,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建成运营后能加强管理,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环评报告书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报告书查阅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2024年12月9日~12月23日(11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
1、在建 (略) 上进行公示;
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 (略) 域范围内行政村的村(居)民委员会、主管部门等相关影响单位公告栏进行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12月23日。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4年12月9日~12月23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淳安 (略)
联系人:汪敏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号天科大厦601室
联系人:白工 联系电话:0571-*
3、环评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571-*
淳安 (略)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