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土地勘测定界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法公平、公正地做好石城县城南中小学(城南中学高中部)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征收评估机构及测绘机构的选定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及测绘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城县城南中小学(城南中学高中部)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房屋征收评估及测绘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评估机构
1.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具有相应资质 (略) ;
2.具有资产评估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法人企业,并且资产评估师6名以上,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评估工作任务;
3.在历年执业和年检过程中年检合格,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4.具有与委托项目相关的执业经历,业绩优良优先考虑;
(二)测绘机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测绘*级(含*级)以上资质;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评估机构
1、评估机构介绍、执业人员介绍、业务介绍:
2、法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名以上执业人员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份以往做过的不同项目的同类评估业务评估报告;
5、近三年的信用记录;
6、提交的材料要求用A4纸按上述提交资料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机构负责人签字;
7、提交材料时请附联系人名片一张,以便于相互联系。
(二)测绘机构
1.测绘公司简介(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级(含*级)以上测绘资质资格证书和2名以上测绘员以上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石城县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承诺书:
(1)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
(2)参与项目测绘中,对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将严格履行保密业务;
(3)依法按照公平、公正的要求开展测绘工作;
(4)出具的测绘报告符合测绘准则、行业规定及其他相关要求;
6.提交的材料要求用A4纸按上述提交资料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机构负责人签字;
7.提交材料时请附联系人名片一张,以便于相互联系。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不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及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报名资料的,不受理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17:30时截止。受理登记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石城县琴江镇濯坑村村委会5楼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略) 上报名;
5.报名联系电话:?*(张先生) ;
五、其他要求
报名经石城县琴江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具备报名条件,提交资料齐全,再通过协商、投票或摇号等方式选定具体的评估机构及测绘机构,并按相关程序签订《委托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石城县琴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