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17日我 (略) 古蔺县古蔺河防洪治理工程(二期)、柏杨坝楼层陶坛库区项目(一期)两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7日-2023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承办单位: (略) 古蔺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杨胜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古蔺县行政审批局综合类综合窗口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略) 古蔺县古蔺河防洪治理工程(二期) | 古蔺县金兰街道、永乐街道 | 古蔺县振兴 (略) | 四川中资 (略) | 工程综合治理长度18.40km,其中新建堤防10.88km,河道清淤18.40km,完善附属配套设施。 | 施工期 废水:生产废水通过在围堰施工处设置专门的沉淀池,泥沙经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作业区洒水降尘,未用完部分可排入古蔺河。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作业区洒水降尘,严禁排入河道。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房用于施工人员的办公、生活,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淤泥渗滤废水经渗滤液收集后委托具有转运能力单位每天转运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并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应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噪声: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对环保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的监控和维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施工时间。 固废:开挖土石临时堆放在项目工程区一侧,表土及淤泥经堆料场暂存后全部用于堤身回填。 营运期: 项目运营期将由当地政府负责管理,项目建设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是正面的、有利的,建成运营期间,无主要污染物排放。 | ||
2 | 柏杨坝楼层陶坛库区项目(一期) | (略) 古蔺县二郎镇隆滩村 | (略) (略) | 四川尚阳 (略) | 项目总面积*.21m2,建筑面积约为77万m2。新建楼层陶坛酒库30栋,半敞开式酒库1栋、配套综合用房、消防水池、生活水池等,消防废水暂存池、雨水收集池、门卫室,配套各酒库换气设备、抽酒设备、消防设备等。本项目最大储酒量13.005万m3。 | 施工期 废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治理措施: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冲洗砂石料、搅拌水泥砂浆以及冲洗施工机械、车辆表面泥沙产生的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废水由临时厕所预处理后,可转运二郎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施工期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废气:项目施工期空气污染包括施工扬尘、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施工人员生活废气、装修废气等。治理措施:项目通过科学施工、文明施工,并封闭施工现场,定期洒水,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等扬尘防治措施。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物料进场仅在白天进行,安装过程中采取基础减振、设备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项目施工期间将产生一定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治理措施:建筑垃圾应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规定,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堆放场所。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 营运期: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白酒装卸、存储呼吸废气。治理措施:储罐罐体应保持完好,不应有孔洞、缝隙。储罐开口(孔),除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外,应密闭。定期检查呼吸阀的定压是否符合设定要求。基酒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密闭管道输送方式转移基酒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中转储罐清洗废液(活性炭清洗)、陶坛清洗废水和绿化用水。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洗罐废水及生活污水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输送泵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及车辆交通噪声。治理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减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陶坛、生活垃圾以及活性炭水池产生废活性炭等。治理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的措施。破损陶坛、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