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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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需求编号: | SZXQ*661 | 需求发起方: | (略) (略) 四公司 |
公司名称: | (略) (略) 四公司 | 项目名称: |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齐河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
项目地址: | (略) 齐河县 | 联系人: | 韩聪 * |
开始时间: | 2023-09-10 09:58:59 | 截止时间: | 2023-09-14 09:59:04 |
付款方式: |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 | 结算方式: | 月 |
发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含税类型: | 不含税 |
需求设备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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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械类型 | 轮式装载机 | 需求数量 | 1 | 驾驶员数量 | 1 |
机械年限 | 5年以内 | 租赁方式 | 包月 | 最高限价 | 20000.00 | |
预计使用时间 | 2023-09-15 至 2023-12-31 | |||||
其他要求: 1、要求型号为50装载机,根据工程进度随时停租,司机必须服从我方人员指挥,一但发现存在消极怠工或不服从管理等现象,承租方有权利随时终止合同,进行清退(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担),使用地点为大西环三分部场站(导航定位:山东石化吕庄加油站)或齐河县齐刘路改建工程施工现场。我方只承担租赁费、燃油费,除此之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2、结算及付款:无预付款,每月结束日前双方对账结算,*方根据*方要求开具发票,*方进行挂账,*方根据资金情况采取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方式付款。如*方不提供发票,*方有权拒绝付款。若*方出具的发票为虚假发票或者套票,由此造成的偷税漏税等法律责任由*方全部承担。 3、*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前单价不做调整,如税率发生变化时结算需以最新国家规定税率为依据,计算税后单价作为最终价格)。 | ||||||
2 | 机械类型 | 推土机 | 需求数量 | 1 | 驾驶员数量 | 1 |
机械年限 | 不限 | 租赁方式 | 包月 | 最高限价 | 30000.00 | |
预计使用时间 | 2023-09-15 至 2023-11-15 | |||||
其他要求: 1、要求为履带式推土机,型号为160,根据工程进度随时停租,司机服从指挥,一但发现存在消极怠工或不服从现场人员指挥等现象,承租方有权利随时终止合同,进行清退,使用地点为齐河县齐刘路改建工程项目所辖施工范围。我方只承担租赁费、燃油费,除此之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2、结算及付款:无预付款,每月结束日前双方对账结算,*方根据*方要求开具发票,*方进行挂账,*方根据资金情况采取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方式付款。如*方不提供发票,*方有权拒绝付款。若*方出具的发票为虚假发票或者套票,由此造成的偷税漏税等法律责任由*方全部承担。 3、*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前单价不做调整,如税率发生变化时结算需以最新国家规定税率为依据,计算税后单价作为最终价格)。 | ||||||
3 | 机械类型 | 推土机 | 需求数量 | 1 | 驾驶员数量 | 1 |
机械年限 | 不限 | 租赁方式 | 包月 | 最高限价 | 30000.00 | |
预计使用时间 | 2023-09-15 至 2023-11-15 | |||||
其他要求: 1、要求为履带式推土机,型号为160,根据工程进度随时停租,司机服从指挥,一但发现存在消极怠工或不服从现场人员指挥等现象,承租方有权利随时终止合同,进行清退,使用地点为齐河县齐刘路改建工程项目所辖施工范围。我方只承担租赁费、燃油费,除此之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2、结算及付款:无预付款,每月结束日前双方对账结算,*方根据*方要求开具发票,*方进行挂账,*方根据资金情况采取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方式付款。如*方不提供发票,*方有权拒绝付款。若*方出具的发票为虚假发票或者套票,由此造成的偷税漏税等法律责任由*方全部承担。 3、*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前单价不做调整,如税率发生变化时结算需以最新国家规定税率为依据,计算税后单价作为最终价格)。 | ||||||
4 | 机械类型 | 履带挖掘机 | 需求数量 | 1 | 驾驶员数量 | 1 |
机械年限 | 不限 | 租赁方式 | 包月 | 最高限价 | 28000.00 | |
预计使用时间 | 2023-09-15 至 2023-12-31 | |||||
其他要求: 1、要求挖掘机型号不低于320(不限品牌),根据工程进度随时停租,要求每车各种证件手续齐全,且在有效期范围内,司机服从指挥,一但发现存在消极怠工现象,承租方有权利随时终止合同,使用地点为齐河县齐刘路改建工程所辖施工范围,设备要求满油进场满油退场。 2、结算及付款:无预付款,每月结束日前双方对账结算,*方根据*方要求开具发票,*方进行挂账,*方根据资金情况采取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方式付款。如*方不提供发票,*方有权拒绝付款。若*方出具的发票为虚假发票或者套票,由此造成的偷税漏税等法律责任由*方全部承担。 3、*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前单价不做调整,如税率发生变化时结算需以最新国家规定税率为依据,计算税后单价作为最终价格)。 | ||||||
5 | 机械类型 | 履带挖掘机 | 需求数量 | 1 | 驾驶员数量 | 1 |
机械年限 | 不限 | 租赁方式 | 包月 | 最高限价 | 28000.00 | |
预计使用时间 | 2023-09-15 至 2023-12-31 | |||||
其他要求: 1、要求挖掘机型号不低于320(不限品牌),根据工程进度随时停租,要求每车各种证件手续齐全,且在有效期范围内,司机服从指挥,一但发现存在消极怠工现象,承租方有权利随时终止合同,使用地点为齐河县齐刘路改建工程所辖施工范围,设备要求满油进场满油退场。 2、结算及付款:无预付款,每月结束日前双方对账结算,*方根据*方要求开具发票,*方进行挂账,*方根据资金情况采取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方式付款。如*方不提供发票,*方有权拒绝付款。若*方出具的发票为虚假发票或者套票,由此造成的偷税漏税等法律责任由*方全部承担。 3、*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前单价不做调整,如税率发生变化时结算需以最新国家规定税率为依据,计算税后单价作为最终价格)。 | ||||||
6 | 机械类型 | 皮卡车 | 需求数量 | 1 | 驾驶员数量 | 1 |
机械年限 | 不限 | 租赁方式 | 包月 | 最高限价 | 8000.00 | |
预计使用时间 | 2023-09-15 至 2023-12-31 | |||||
其他要求: 1、使用时间为预计使用时间,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根据现场工况随时进场、停用,结算以实际使用天数为准,进场驾驶员应持有合法的从业资格和具有相应准驾车型 3 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年龄在 22-55 周岁,且操作熟练,驾驶技术过硬、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模范遵守交通法规,没有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 2、实际结算单价包含租赁费、进出场费、操作手费、装车费、维保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3、承租方只负责租赁费、油费,要求车辆手续齐全,行驶里程在10万公里以内,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办理交强险、车损、商业险三种险种。车辆手续齐全,技术性能良好,车辆的座位险不得低于10万元∕座;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200万。进场车辆原值在10-20万元, 4、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符合现场施工技术要求、设备可靠、符合国家标准。 5、设备入场前需提供资料:车辆原值发票、行驶证、保险资料(商业险、交强险)、驾驶员驾驶证及*方所需的相关资料。进场车辆如与提供资料车辆不符将进行清退处理,车辆必须满油进场,退场时满油退场。 6、结算及付款:无预付款,每月结束日前双方对账结算,*方根据*方要求开具发票,*方进行挂账,*方根据资金情况采取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方式付款。如*方不提供发票,*方有权拒绝付款。若*方出具的发票为虚假发票或者套票,由此造成的偷税漏税等法律责任由*方全部承担。 7、*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前单价不做调整,如税率发生变化时结算需以最新国家规定税率为依据,计算税后单价作为最终价格)。 | ||||||
7 | 机械类型 | 皮卡车 | 需求数量 | 1 | 驾驶员数量 | 1 |
机械年限 | 不限 | 租赁方式 | 包月 | 最高限价 | 8000.00 | |
预计使用时间 | 2023-09-15 至 2023-12-31 | |||||
其他要求: 1、使用时间为预计使用时间,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根据现场工况随时进场、停用,结算以实际使用天数为准,进场驾驶员应持有合法的从业资格和具有相应准驾车型 3 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年龄在 22-55 周岁,且操作熟练,驾驶技术过硬、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模范遵守交通法规,没有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 2、实际结算单价包含租赁费、进出场费、操作手费、装车费、维保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3、承租方只负责租赁费、油费,要求车辆手续齐全,行驶里程在10万公里以内,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办理交强险、车损、商业险三种险种。车辆手续齐全,技术性能良好,车辆的座位险不得低于10万元∕座;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200万。进场车辆原值在10-20万元, 4、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符合现场施工技术要求、设备可靠、符合国家标准。 5、设备入场前需提供资料:车辆原值发票、行驶证、保险资料(商业险、交强险)、驾驶员驾驶证及*方所需的相关资料。进场车辆如与提供资料车辆不符将进行清退处理,车辆必须满油进场,退场时满油退场。 6、结算及付款:无预付款,每月结束日前双方对账结算,*方根据*方要求开具发票,*方进行挂账,*方根据资金情况采取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方式付款。如*方不提供发票,*方有权拒绝付款。若*方出具的发票为虚假发票或者套票,由此造成的偷税漏税等法律责任由*方全部承担。 7、*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前单价不做调整,如税率发生变化时结算需以最新国家规定税率为依据,计算税后单价作为最终价格)。 | ||||||
8 | 机械类型 | 越野车 | 需求数量 | 1 | 驾驶员数量 | 1 |
机械年限 | 7年以内 | 租赁方式 | 包月 | 最高限价 | 8500.00 | |
预计使用时间 | 2023-09-15 至 2023-12-31 | |||||
其他要求: 1、越野车一辆,结算单位:元/月,按月结算。2、里程15万公里以内,裸车价格10-20万元,车辆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办理交强险、车损、商业三者险三项险种。车辆手续齐全,技术性能良好。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200万,车辆的座位险不得低于10万元∕座。车辆必须满油进场。3、报价需含驾驶员,持有驾驶证,年龄22-55岁,驾龄三年以上,要求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没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承租方提供住宿安排,不提供伙食。4、车辆油耗合理,对不明原因的油耗超高车辆进行清退。单价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租金含驾驶员工资。承租方仅承担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由用车人签字)。报价相同时,按照购车原值,行驶里程,车辆年限等评审因素的先后顺序确定出租方。因租赁为办公车辆,驾驶员必须服从*方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因驾驶员维保不及时,技术不熟及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的事故和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全部由出租方承担。5、*方有权根据需要随时通知*方停止使用设备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细节以合同为准。6、满油进场满油退场。7、报价设备与进场设备一致。 |
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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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需求数量 | 排名 | 公司名称 | 发票及税率 | 报价设备 数量 | 最终报价 (不含税) | ||
轮式装载机 | 1 | 第一名 | 山东凌绝顶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 | 增值税专用发票 1% | 1 | 14888.00 | ||
第二名 | 齐河县开发区城启 吊装部 | 增值税专用发票 3% | 1 | 18000.00 | ||||
第三名 | (略) 政工程 有限公司 | 增值税专用发票 3% | 1 | 18488.00 | ||||
第四名 | 青岛昌合慧宇工程 有限公司 | 增值税专用发票 1% | 1 | 18888.00 | ||||
推土机 | 1 | 第一名 | 淄博双联建材有限 公司 | 增值税专用发票 9% | 1 | 23777.00 | ||
第二名 | 徐州盛泉机械设备 有限公司 | 增值税专用发票 1% | 1 | 24800.00 | ||||
第三名 | (略) 一多工程机 械有限公司 | 增值税专用发票 9% | 1 | 26000.00 | ||||
推土机 | 1 | 第一名 | (略) 一多工程机 械有限公司 | 增值税专用发票 9% | 1 | 23000.00 | ||
第二名 | 淄博双联建材有限 公司 | 增值税专用发票 9% | 1 | 23777.00 | ||||
履带挖掘机 | 1 | 第一名 | 齐河县正通路桥工 程有限公司 | 增值税专用发票 1% | 1 | 23000.00 | ||
第二名 | 青岛昌合慧宇工程 有限公司 | 增值税专用发票 1% | 1 | 23588.00 | ||||
第三名 | 淄博双联建材有限 公司 | 增值税专用发票 9% | 1 | 23777.00 | ||||
第四名 | 齐河县开发区城启 吊装部 | 增值税专用发票 3% | 1 | 25000.00 | ||||
履带挖掘机 | 1 | 第一名 | 山东骏昇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 增值税专用发票 9% | 1 | 23000.00 | ||
第二名 | 青岛昌合慧宇工程 有限公司 | 增值税专用发票 1% | 1 | 23588.00 | ||||
第三名 | 淄博双联建材有限 公司 | 增值税专用发票 9% | 1 | 23777.00 | ||||
第四名 | 齐河县开发区城启 吊装部 | 增值税专用发票 3% | 1 | 25000.00 | ||||
皮卡车 | 1 | 第一名 | 济宁德远汽车租赁 (略) | 增值税专用发票 3% | 1 | 7480.00 | ||
第二名 | 平阴顺成车辆租赁 有限公司 | 增值税专用发票 1% | 1 | 7800.00 | ||||
第三名 | 济南车百通汽车销 (略) | 增值税专用发票 1% | 1 | 7900.00 | ||||
第四名 | 山东昊昱奕商贸有 限公司 | 增值税专用发票 1% | 1 | 8000.00 | ||||
皮卡车 | 1 | 第一名 | 济宁德远汽车租赁 (略) | 增值税专用发票 3% | 1 | 7480.00 | ||
第二名 | 山东铭望汽车服务 有限公司 | 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 1 | 7800.00 | ||||
第三名 | 平阴顺成车辆租赁 有限公司 | 增值税专用发票 1% | 1 | 7800.00 | ||||
第四名 | 济南车百通汽车销 (略) | 增值税专用发票 1% | 1 | 7900.00 | ||||
越野车 | 1 | 第一名 | 济宁德远汽车租赁 (略) | 增值税专用发票 3% | 1 | 7580.00 | ||
第二名 | 山东铭望汽车服务 有限公司 | 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 1 | 7800.00 | ||||
第三名 | 齐河县开发区城启 吊装部 | 增值税专用发票 3% | 1 | 8000.00 |
评审人员:侯军 * | |
监督人员: | 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