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湖西岸回龙至老槽口生态修复项目答疑及补遗
各投标人:
本项目答疑及补遗如下:
一、答疑:
1.问:1、景观照明工程中第19项“LED地埋灯”编号有误(有19和20两个编号) 2、污水干管工程第53项“专项技术措施”项目特征未显示完全。 3、公共 (略) 分工程量清单序号不连续( (略) (略) 依次编序号, (略) 则是统一编序号),请更正。
答:详见补遗(六)。
2.问: (略) 分由于内容太多建议取消投标人盖章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答:按招标 (略) 。
3.问:请提供单 (略) 分的相关图纸(大样图)。
答:详见补遗(六)。
二、补遗:
(一). (略) 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的内容: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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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 1.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格式、顺序及 (略) 填写; 2.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3.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3.7款的规定。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
||||
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必要合格条件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安全生产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其它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措施项目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项规定 |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 2、 (略) 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 3、 (略) 文件规定的金额;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略) 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已报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的要求。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实质性要求 |
(略) 文件关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明显低于成本价, (略) 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中不得存在重大不平衡报价”等其他实质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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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 100分: ①投标总报价 90分; ②评分的清单项目10项,每一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2分,总分10 分。评分的10 项清单项目由投标人代 (略) (略) 门的监督下, (略) 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当众随机抽取产生。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经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总报价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评分的10项清单项目单价的评标基准价:所有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每项清单投标报价的平均值即为该项清单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 (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总报价 |
90分 |
||
评分的10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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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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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评 标 程 序 |
1. (略) 文件的规定对 (略) 初步评审(即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 2. (略) 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 (略) 初步评审。 (略) 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属于重大偏差, (略) 认定有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评标委员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 (略) 后续评审。 只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3. (略) 有投标人的 (略) 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略) (略) 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 (略) 竞争力, (略) 文件要求的, (略) 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略) 。 4. (略) 文件规定的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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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方法 |
|||
3.2.1 (1) |
投标 报价
|
投标总报价(A) |
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得满分90分,与之相比,每增加1%扣 0.5分,扣完为止。 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评分的10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B) |
评分的10项清单的每项综合单价报价与该项评标基准价相比,相等得满分 1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扣 0.2分,每减少1%扣 0.1 分扣完为止。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2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人得分=A+B |
更改为: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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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 1.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格式、顺序及 (略) 填写; 2.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3.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3.7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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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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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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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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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必要合格条件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安全生产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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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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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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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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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项目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项规定 |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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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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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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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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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 2、 (略) 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 3、 (略) 文件规定的金额;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略) 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已报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的要求。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实质性要求 |
(略) 文件关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明显低于成本价, (略) 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中不得存在重大不平衡报价”等其他实质性要求。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 100分: ①投标总报价 80分; ②评分的清单项目10项,每一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2分,总分20 分。评分的10 项清单项目由投标人代 (略) (略) 门的监督下, (略) 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当众随机抽取产生。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经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总报价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评分的10项清单项目单价的评标基准价:所有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每项清单投标报价的最低价即为该项清单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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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 (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总报价 |
80分 |
||
评分的10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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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3 |
评 标 程 序 |
1. (略) 文件的规定对 (略) 初步评审(即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 2. (略) 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 (略) 初步评审。 (略) 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属于重大偏差, (略) 认定有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评标委员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 (略) 后续评审。 只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3. (略) 有投标人的 (略) 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略) (略) 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 (略) 竞争力, (略) 文件要求的, (略) 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略) 。 4. (略) 文件规定的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方法 |
|||
3.2.1 (1) |
投标 报价
|
投标总报价(A) |
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得满分80分,与之相比,每增加1%扣 0.5分,扣完为止。 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评分的10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B) |
评分的10项清单的每项综合单价报价与该项评标基准价相比,相等得满分 2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扣 0.2分,扣完为止。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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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人得分=A+B |
。
(二).将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项的内容:“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绿化工程:本工程按月进度支付,当月支付额度为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核的承包人完成合格工程量的40%;工程完工后,经发 (略) (略) 验收合格后(保存率要求达到100%,成活率达到100%,树冠完好率达到90%),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管护期满6个月后(保存率要求达到100%,成活率达到100%,树冠完好率达到90%),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0%;工程结算完成审核后且管护期满12个月后(保存率要求达到100%,成活率达到100%,树冠完好率达到90%),支付至审核工程结算款的95%,留审核工程款的5%为质量缺陷保证金在管 (略) (略) 审计取证完成同时不少于24个月后经发 (略) (略) 移交验收合格且无质量缺陷后,付清工程结算余款。
2、除绿化工程外的其他工程:按月进度支付,当月支付额度为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核的承包人上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70%;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备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0%(且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 80%,报 (略) 区政府同意变更后,并经核准的金额除外);竣工结算完成审核后,支付至审核工程结算款的95%,余下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5%的质量保证金。
3、工程结算金额以法定审计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更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绿化工程:本工程按月进度支付,当月支付额度为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核的承包人完成合格工程量的40%;工程完工后,经发 (略) (略) 验收合格后(保存率要求达到100%,成活率达到100%,树冠完好率达到90%),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管护期满6个月后(保存率要求达到100%,成活率达到100%,树冠完好率达到90%),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0%;工程结算完成审核后且管护期满12个月后(保存率要求达到100%,成活率达到100%,树冠完好率达到90%),支付至审核工程结算款的97%,留审核工程款的3%为质量缺陷保证金在管 (略) (略) 审计取证完成同时不少于24个月后经发 (略) (略) 移交验收合格且无质量缺陷后,付清工程结算余款。
2、除绿化工程外的其他工程:按月进度支付,当月支付额度为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核的承包人上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70%;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备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0%(且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 80%,报 (略) 区政府同意变更后,并经核准的金额除外);竣工结算完成审核后,支付至审核工程结算款的97%,余下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3%的质量保证金。
3、工程结算金额以法定审计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三)、将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5.3.1项的内容:“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不采用;
(2) 5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不采用 。”
更改为:“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不采用;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不采用 。”。
(四)、将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五条质量保修金的支付的内容:“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款总额的5%。”更改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款总额的3%。”。
(五)、将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 (略) 分(1)投标函第3条的内容:“我方保证在 90 (略) 文件约定的施工内容。”更改为:“我方保证在 180 (略) 文件约定的施工内容。”。
(六)、本项目于 * 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作废,以本次连同《 (略) 湖西岸回龙至老槽口生态修复项目答疑及补遗》一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略) 市 (略) (略)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