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辖内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按照上级关于民生微实事的相关工作部署,冼家庄社区党委拟与辖内西华小学开展共建党建文化长廊,开辟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童心向党为主题进行布展,进行全面设计、形象制作、安装实施,设置党建特色长廊。
(五)其他要求:中选后签订合同日起2个月内完成所有布展并验收交付使用。
(六)公示期: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
(七)场地项目查勘: (略) 荔 (略) 彩虹晒地2号,自行前往查勘,请提前预约,查勘时间7月30日下午14:00-17:00(查勘现场联系人:谢老师,*)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 (略) 授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具备同类项目业绩。
三、报价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根据采购内容及要求,提交项目方案。
3、结合项目要求,制定项目实施计划表。
4、项目意向报价书。
5、过往项目经验和业绩。
6、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的意向单位的报名。
7、报价意向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四、报价资料递交
(一)递交时间: 2024年7月31日至8月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提交报价文件的单位不予接受。
(二)递交地址: (略) 荔 (略) 冼家庄17号111铺,彩虹街冼家庄社区居委会。如采用快递方式递件,请同时电话告知联系人。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0-*。
(三)递交方式:密封方式。报价文件须盖章齐全后用牛皮袋密封好,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报价人印章或密封章。报价文件格式按本公告要求自拟,密封为一个文件包。
五、中选单位确认方式
本次评选采用综合比选。街道评选小组将根据报价人的方案效果、企业相关资质、业绩、报价、信用及评价、时间进度安排及服务承诺等综合比选,择优选择中选单位。确定中选单位并经公示后,双方签订合同。
特此公告。
(略) 荔湾区彩虹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23日
信息来源:http://**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