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破产清算案
破 (略) 置竞买公告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1月28日10时至2024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职责,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
(二)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谨慎参拍。
(三)本竞买公告所作的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作为竞买人判断和权衡标的物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五)竞买人在 (略) 参与竞拍,竞拍成功后(包含悔拍),竞买人需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略) 最终确认的为准)。软件服务费系在 (略) 收取,不包含成交价的范围内,如竞买人因悔拍未最终成交的,已缴纳的软件服务费无法退还,请谨慎参拍。
(六)本次拍卖标的在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不 (略) 对此成交结果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请竞买人谨慎参拍。
(七)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对本次拍卖标的履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并亲自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等政府部门,对拍卖标的物的法律状态、权属状况、是否存在需缴纳及补缴的费用、能否过户及过户的前置条件,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调查及咨询。
(八)法院和管理人均有权随时暂缓、中止、撤回或撤销拍卖,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略) 或管理人暂缓、中止、撤回或撤销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 (略) 无息退回。
二、拍卖标的
(一)拍卖标的:位于 (略) (略) 象湖镇金星村206国道旁( (略) ;又名:宏盛佳苑)的23套房产。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权证编号 | 坐落 | 结构 | 产权证登记面积(m2) | 租赁 | 查封 | 其他 |
1 | 瑞房权证象湖镇字第(略)-3号 | 象湖镇金星村206国道旁( (略) )住宅2#-01 | 钢混 | 330.92 | 无 | 无 | 无 |
2 | 瑞房权证象湖镇字第(略)-4号 | 象湖镇金星村206国道旁( (略) )住宅2#-02 | 钢混 | 325.75 | 无 | 无 | 无 |
3 | 瑞房权证象湖镇字第(略)-5号 | 象湖镇金星村206国道旁( (略) )住宅2#-03 | 钢混 | 325.75 | 无 | 无 | 无 |
4 | 瑞房权证象湖镇字第(略)-6号 | 象湖镇金星村206国道旁( (略) )住宅2#-05 | 钢混 | 330.92 | 无 | 无 | 无 |
5 | 瑞房权证象湖镇字第(略)-7号 | 象湖镇金星村206国道旁( (略) )住宅3#-01 | 钢混 | 332.19 | 无 | 无 | 无 |
6 | 瑞房权证象湖镇字第(略)-8号 | 象湖镇金星村206国道旁( (略) )住宅3#-02 | 钢混 | 326.78 | 无 | 无 | 无 |
7 | 瑞房权证象湖镇字第(略)-9号 | 象湖镇金星村206国道旁( (略) )住宅3#-03 | 钢混 | 332.19 | 无 | 无 | 无 |
8 | 瑞房权证象湖镇字第(略)-12号 | 象湖镇金星村206国道旁( (略) )住宅4#-05 | 钢混 | 330.92 | 无 | 无 | 无 |
9 | 瑞房权证象湖镇字第(略)-13号 | 象湖镇金星村206国道旁( (略) )住宅5#-02 | 钢混 | 325.75 | 无 | 无 | 无 |
10 | 瑞房权证象湖镇字第(略)-14号 | 象湖镇金星村206国道旁( (略) )住宅5#-03 | 钢混 | 325.75 | 无 | 无 | 无 |
11 | 瑞房权证象湖镇字第(略)-15号 | 象湖镇金星村206国道旁( (略) )住宅5#-05 | 钢混 | 330.92 | 无 | 无 | 无 |
12 | 瑞房权证象湖镇字第(略)-16号 | 象湖镇金星村206国道旁( (略) )住宅6#-01 | 钢混 | 330.92 | 无 | 无 | 无 |
13 | 瑞房权证象湖镇字第(略)-19号 | 象湖镇金星村206国道旁( (略) )住宅6#-05 | 钢混 | 330.92 | 无 | 无 | 无 |
14 | 瑞房权证象湖镇字第(略)-21号 | 象湖镇金星村206国道旁( (略) )住宅7#-02 | 钢混 | 325.75 | 无 | 无 | 无 |
15 | 瑞房权证象湖镇字第(略)-22号 | 象湖镇金星村206国道旁( (略) )住宅7#-03 | 钢混 | 325.75 | 无 | 无 | 无 |
16 | 瑞房权证象湖镇字第(略)-23号 | 象湖镇金星村206国道旁( (略) )住宅7#-05 | 钢混 | 330.92 | 无 | 无 | 无 |
17 | 瑞房权证象湖镇字第(略)-24号 | 象湖镇金星村206国道旁( (略) )住宅8#-01 | 钢混 | 330.92 | 无 | 无 | 无 |
18 | 瑞房权证象湖镇字第(略)-25号 | 象湖镇金星村206 国道旁( (略) )住宅8#-02 | 钢混 | 325.75 | 无 | 无 | 无 |
19 | 瑞房权证象湖镇字第(略)-26号 | 象湖镇金星村206国道旁( (略) )住宅8#-03 | 钢混 | 325.75 | 无 | 无 | 无 |
20 | 瑞房权证象湖镇字第(略)-28号 | 象湖镇金星村206国道旁( (略) )住宅9#-01 | 钢混 | 330.92 | 无 | 无 | 无 |
21 | 瑞房权证象湖镇字第(略)-30号 | 象湖镇金星村206国道旁( (略) )住宅9#-03 | 钢混 | 325.75 | 无 | 无 | 无 |
22 | 瑞房权证象湖镇字第(略)-32号 | 象湖镇金星村206国道旁( (略) )住宅8#-05 | 钢混 | 330.92 | 无 | 无 | 无 |
23 | 瑞房权证象湖镇字第(略)-33号 | 象湖镇金星村206国道旁( (略) )住宅4#-01 | 钢混 | 330.92 | 无 | 无 | 无 |
(二)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总额为(略).00元人民币。本次拍卖为23套房产整体拍卖,起拍价:(略).71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略)元及其整数倍。
(三)房产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具体状况,自行查证拍卖标的物现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风险(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所需的各种税费、国 (略) 罚、过户风险等),管理人对前述风险不做任何保证。
(五)本次拍卖管理人披露的相关信息不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相关信息的全部披露,请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政策及规定,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止,有意者可与管理人联系咨询并自行看样。联系人:沈琦,联系电话:(略)。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四、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经管理人调查,本次的竞价标的物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但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上拍机构和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上拍机构和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特别提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竞价开始3天前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买人资格与条件
(一)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开拍前3日将委托手续交至 (略) ,由管理人确认后方可报名;竞买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资产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即为京东账号实名注册人)。
(三)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受让资格和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或未办理委托手续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略)元及其整数倍,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四)无人报名或无人有效出价的,本次竞价流拍。
七、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一)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未实名认证的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将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并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管理人;
账号:(略);
开户行: (略) 江西省分行
同时,转款时须注明“破产案号:(2022)赣01破40号”;款项性质“房产拍卖尾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有权重新挂拍。
(三)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款的或逾期不办理拍卖标的的过户等移交手续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有权重新拍卖。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不得参加之后的拍卖。
八、移交与过户
(一)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紫阳大道3333号紫峰大厦2001室)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二)买受人须在竞价成功后,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或预交)税费。
(三)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物管、维修基金、水、电、气、讯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标的物应缴纳的税费标准,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四)拍卖成交且买受人支付完毕全部价款、提交身份材料、并向管理人支付《竞拍公告》第八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过户费用后,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全部过户手续,逾期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若最终因管理人原因无法办理过户的,管理人仅承担将管理人已收取的保证金及剩余房款无息退还,不承担其他责任;若最终非因管理人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五)竞买人未经调查即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
九、税费承担
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转让、交割、过户时应缴交的全部税金和费用。拍卖标的转让、成交、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含转让方和受让方应承担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各项附加税及交易手续费等,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承担(即法定纳税义务人无论为买受人还是出卖人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中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等法定纳税义务人为出卖人的税费,由买受人在竞拍成功后支付给管理人。法定纳税义务人为出卖人的税费由管理人在收到买受人付款后负责申报和缴纳,其余税费则由买受人自行申报和缴纳。
竞买人应在竞买前向所涉税务部门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了解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各项税费。买受人在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十、风险提示
(一)标的物权属说明:本次竞价标的物的所有权目前仍登记于开发商(名称: (略) 宏 (略) )名下,但根据(2015)赣执字第20-6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已明确将本次竞价标的物通过以物抵债方式转移给 (略) 所有;而 (略) 向 (略) 出具了《财产分配通知书》,以实物分配方式转移给 (略) 。
(二)标的物税费说明:因为产权登记人并非 (略) ,故竞拍成功后,房产过户至少需要缴纳两个交易环节的税费,竞拍人需要综合考量。
(三)标的物能否办理权利转让登记,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参与竞买的需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标的物情况以及买受资格和条件(例如商品房限购、参与竞买拍卖标的物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 (略) 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参与竞买的则视为对标的物的情况已知,责任自负。如果不能办理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已经支付的成交款不予返还,买受人不能因此悔拍。
(四)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法院、管理人和拍卖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五)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六)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 (略) 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上拍机构、 (略) 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无息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 (略) 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九)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除本公告外,其他风险提示和特别说明部分内容详见《竞买须知》。
十一、 (略)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 (略) 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方式:沈琦,(略)。联系地址: (略) (略) 紫阳大道3333号紫峰大厦2001室。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
网址: http://**html。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