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委托内蒙古瑞德 (略) ,采用竞争性谈判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2024年专用材料(分析仪器耗材、标准物质、玻璃器皿、应急试剂)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2024年专用材料(分析仪器耗材、标准物质、玻璃器皿、应急试剂)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RDZB-DF-2024-03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交货地点:*方指定地点
2.5交货期:合同中约定
2.6招标范围:采购分析仪器耗材、标准物质、玻璃器皿、应急试剂等仪器,共分为2个批次,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3.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等渠道查询;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谈判文件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中国 (略) ”网站信誉查询截图。
4.2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1)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6日(除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7:30。
(2)供应商将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略) 办公室(内蒙古瑞德 (略) ), 资料不全将被拒绝。
注: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4.3供应商注意事项
(1)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等)。
(2)供应商自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提供的通讯方式(邮箱、电话)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4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纸质文件现场开标,供应商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开标。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4日09时00分
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内蒙古瑞德 (略) 四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介
中国采 (略) (http://**)
中国 (略) (http://**)
内蒙古 (略) (http://**)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
地址: (略)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0482-*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瑞德 (略)
地址: (略) (略) 104号原人防综合楼四楼
联系人:刘工、杨工
电话:0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