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五华县河东镇化裕 (略) 地块
地块占地面积:#.02m2
地理位置:五华县河东镇化裕村、油新村(项目中心经纬度:经度115.#,纬度23.#)
土地使用权人:五华县人民政府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华 (略)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林地(可调整乔木林地)、旱地、其他草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利于下一步开展必要的场地风险防控、环境管理工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调查小组在2024年11月~2024年12月多次往返调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根据调查结果,调查地块2009年前,一直为有林地。2009年~2017年为油茶籽种植园,油茶籽种植后无人打理。2017年~调查期间,对调查地 (略) 域的丘陵边坡进行平整,从西往东推进,并用边坡开挖土方平整农田,调查地块的丘陵边坡在平整范围内。调查期间,边坡平整工作持续进行, (略) 域一直空置,无开发利用,现场踏勘过程中未发现污染痕迹,不涉及外来填土。
调查期间,调查地块东南西北相邻地块为有林地、 (略) 、空闲地、坑塘水面、五华县鸿 (略) 。
五华县鸿 (略) 2019年建成,位于工 (略) (略) 交接口,租用广东五华经 (略) 管理委员会——河东镇 (略) 空地,与调查地块相邻,调 (略) 于营业状态。五华县鸿 (略) (略) 域全硬底化。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作为工艺水回收利用,不对外排放;原材料堆场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大气沉降的方式返回土壤表面,对调查地块不构成污染风险;沉底池的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可作为原材料利用。因此,五华县鸿 (略) 对调查地块不构成污染风险。
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上主要 (略) 、农田、有林地、茶园,除去2019年建成的五华县鸿 (略) ,无其他工矿企业,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上无污染源对调查地块构成潜在污染风险。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历史上不存在工矿企业,周边500m相邻地块无污染源对调查地块构成污染风险,并满足《 (略) 农用地转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中可在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束的所有条件,因此,调查小组判断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不存在土壤污染风险,可在第一阶段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