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我公司为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高性能减水剂项目
二、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绿色化工园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8°57′10.85″,北纬:39°53′28.32″,项目东侧为卢 (略) ,南侧为秦皇岛 (略) ,西侧为空地,隔空地为卢 (略) ,北侧为G102国道,隔路为秦皇岛 (略) 。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南侧355m的上东花园小区。
三、项目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租赁秦 (略) 2500平方米闲置厂房,主要购置高性能减水剂生产线4条,达到年产*吨高性能减水剂的能力。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q498_jKyXFee1zL0w ;提取码:uy63;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选址、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q498_jKyXFee1zL0w ;提取码:uy6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六、建设单位: (略)
地址:河 (略) 海 (略) (略) ,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绿色化工园区联系人及电话:樊岩平*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河北 (略) 张工*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11月24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