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乾安县中医医院新院区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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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乾安县中医医院新院区DSA核技术利用项目 | (略) 乾安县 | 乾 (略) | 吉林省安全生产 (略) | 乾 (略) (略) 区门诊楼一层西南侧建设1间DSA手术室及配套功能房间, (略) 区导管室的Artis Zee Ⅲ Ceiling型DSA(Ⅱ类射线装置)迁建至本项目新建的DSA手术室。 | 射线装置诊断和医疗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是射线装置开机出束时产生的X射线的贯穿辐射,本次评价主要考虑其对周围环境产生的辐射影响。另外,射线装置DSA室内空气因为电离而产生少量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臭氧和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