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苏 (略) 机械配套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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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机械配套零部件生产项目 |
建 设 地 点 | 江苏徐州工业园区徐贾快速通道西延北侧 |
建 设 单 位 | 江苏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华瑞鑫 (略) |
项 目 概 况 | 江苏 (略) 拟投资*万元在江苏徐州工业园区徐贾快速通道西延北侧建设机械配套零部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机械零部件*吨。年产风力发电零部件、光伏组件2000吨。汽车零部件3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机加工生产线:下料工序中产生的下料废气、焊接工序中产生的焊接废气、打磨工序产生的打磨废气、抛丸工序产生的抛丸废气; 喷涂生产线:腻子打磨工序产生的腻子打磨废气、刮腻子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漆涂装过程中产生的漆雾(颗粒物)及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喷塑-固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电泳表面处理生产线:电泳及电泳烘干废气、酸洗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上料输送粉尘、物料卸料堆放粉尘、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 本项目机加工生产车间:下料废气、焊接及打磨废气(部分)收集后经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抛丸废气、焊接及打磨废气(另一部分)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表面处理、喷涂生产车间:腻子打磨废气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喷塑废气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喷塑固化废气、天然气烘干废气收集后一起经1套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喷涂线喷涂、找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装置处理,处理后与电泳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喷涂线烘干废气、找补后烘干废气、刮腻子、腻子烘干废气以及电泳烘干废气一起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酸洗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7]达标排放。 危废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8]达标排放。 生产工艺未捕集的颗粒物、有机废气通过提高有组织收集效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降低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上料输送粉尘、物料卸料堆放粉尘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定期撒除臭剂等后进行无组织排放。 综上所述:1)本项目机加工生产车间:下料工序、焊接、抛丸、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2)表面处理、喷涂车间:喷塑、固化、腻子打磨、腻子烘干、电泳、电泳烘干、喷漆线产生的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酸洗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喷漆线产生的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排放,以上工序都产生颗粒物,本项目从严执行。该工序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3)本项目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苯系物(苯*烯参照苯系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产生的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相关限值标准;厂区内的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相关排放标准限制。 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采取的措施符合《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与经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以及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生产废水一起经厂区排污口接管至徐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进入南水北调导流工程,其中水帘装置废水收集后经絮凝沉淀桶预处理后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 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 (3)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项目所用设备均匀分布在车间内,通过对车间的合理布局,设备的局部隔声、厂房隔声、减震等措施来降低项目噪声声级。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餐厨垃圾、隔油池油渣、化粪池污泥、废边角料、废焊材焊渣、废钢丸、非沾染型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多介质滤料、废RO反渗透膜、废布袋及滤筒、其他收集尘;危险废物:废酸液及废渣、脱脂废渣、磷化清槽废液及滤渣、电泳清槽废液及滤渣、槽渣和油泥、废滤膜、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催化剂、废腻子渣及腻子打磨除尘灰、废漆桶、废磨床砂轮、废原料桶及包装袋、废活性炭、漆渣、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棉纱手套、废滤芯、废塑粉。 其中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隔油池油渣分类收 (略) 处理;废边角料、废焊材焊渣、废钢丸、非沾染型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及滤筒、其他收集尘分类收集后外售;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多介质滤料、废RO反渗透膜分类收集后厂家回收;废酸液及废渣、脱脂废渣、磷化清槽废液及滤渣、电泳清槽废液及滤渣、槽渣和油泥、废滤膜、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催化剂、废腻子渣及腻子打磨除尘灰、废漆桶、废磨床砂轮、废原料桶及包装袋、废活性炭、漆渣、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棉纱手套、废滤芯、废塑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厂区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固废经有效处理后,实现零排放。 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 相关部门意见:2024年4月26日江苏徐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徐园管备(2024〕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