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概况
项目名称 | 海口市琼山区首丹新村首丹雅苑(二期)项目3#楼19层至21层建筑物转让 | ||
项目编号 | XZ(略)HN2176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2月1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略) 首丹新村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用途 | 挂牌价 (元) | 保证金 (元) |
1 | 海口市琼山区首丹新村首丹雅苑(二期)项目3#楼19层至21层建筑物转让 | 1526.36 | 住宅 | (略) | (略) |
标的情况 | 该宗罚没 (略) 综合 (略) 没收违建资产所涉及 (略) (略) 首丹新村首丹雅苑(二期)项目3#楼19-21层建筑物,建筑面积为1526.36㎡。标的毛坯状态空置中,尚未办理竣工验收。 | ||||
特别告知 | 1. (略) 自然资 (略) 《关于首丹雅苑二期项目违建有关问题的函》(海资规城投﹝2023﹞69号), (略) (略) 首丹新村首丹雅苑(二期)项目存在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情形,擅自将3#楼由批建的18层违法加建至21层,超建后建设容量已超规划条件要求。 2.2024年8月 (略) 综合 (略) 出 (略) 罚决定 (略) (略) 首丹新村首丹雅苑(二期)项目3#楼19层至21层面积1526.36平方米的建筑实物。 3.2024 (略) 综合 (略) 将上述罚没资产 (略) (略) 国有资产 (略) 。经区政府批准,转让方对该宗资产依法公开转让。 4.标的物无产权证,所属土地为集体用地。 5.因标的物为行政罚没资产,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该资产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可能并自愿承担相应的风险。 6.根据2024年8月 (略) 综合 (略) 下达 (略) 罚决定书所述, (略) 罚决定有6个月行政复议期限,目前尚未到期。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视为充分知晓并接受由此所产生的法律风险。若因此出现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解决,与海南产权交易所无关。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元) | (略)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8日 | ||||
评估机构 |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国有资产 (略)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略) (略) 人民政府同意的文件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略) (略) 人民政府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转让标的物为行政罚没资产,转让方保证其对转让标的拥有完全合法 (略) 分权,且已就本次转让取得充分授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须缴纳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成交后,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保证金多退少补。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到海南产交所现场签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罚没地上建筑和其他设施转让合同》,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若在2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的,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该标的物为行政罚没资产,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该资产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可能并自愿承担相应的风险。如受让方办理标的物的不动产登记手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包括依法应当由转让方承担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视为已对标的物进行勘察,对标的房产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标的物建筑面积以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实测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4.其他未尽事宜按《罚没地上建筑和其他设施转让合同》执行。 5、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 ||||
标的交割 | 1、该标的物为行政罚没资产,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该资产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可能并自愿承担相应的风险。 2、按《罚没地上建筑和其他设施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 (略) (略) 首丹新村首丹雅苑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12月30日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 (略) 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罚没地上建筑和其他设施转让合同》的; (6)未按照《罚没地上建筑和其他设施转让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项目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成交价的2.5%承担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海口市琼山区首丹新村首丹雅苑(二期)项目3#楼19层至21层建筑物转让 | 12月17日9:00 | 12月31日9:00 | (略)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
咨询电话 |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略)、 陈先生(略) 技术支持:刘先生 (略) 委托方联系人:卓女士(略)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略) 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