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云霸建筑工程 (略)
强制清算公告
(略) 道 (略) 于2023年6月19日裁定受理哈尔滨云霸建筑工程 (略) 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7月3日指定黑龙江百程律师事务所为哈尔滨云霸建筑工程 (略) 清算组。现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就哈尔滨云霸建筑工程 (略) 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哈尔滨云霸建筑工程 (略) 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费用和相应法律后果。债权申报过程中如有漏报、瞒报、虚假申报债权的,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哈尔滨云霸建筑工程 (略) 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
三、哈尔滨云霸建筑工程 (略) 的清算义务人( (略)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并向清算组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并向清算组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情况。如未能提供企业印章,原印章自公告之日起视为作废,以哈尔滨云霸建筑工程 (略) 清算组公章为企业印章;2. (略) 、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 (略) 、清算组和债权人的询问;3. (略) 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清算组联系地址: (略) 松北区雪花南一路56号7栋15层,黑龙江百程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律师、张律师,电话:0451-*。
特此公告。
哈尔滨云霸建筑工程 (略) 清算组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