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3-01497
二、项目名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电子(数字)化与辅助性工作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电子(数字)化与辅助性工作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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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南方人力 (略) | (略) 番禺区东环街金山谷创意十街5号308~316、401~416房 | 1,093,353.6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电子(数字)化与辅助性工作服务项目):
服务类( (略) 南方人力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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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档案数字化工作 | 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指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整理、信息提取和数字化加工,档案盒及与档案架RFID标签的采购及安放,主要工作环节和内容包括档案交接、档案整理、人员建库、目录建库、RFID标签设置及安放、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存储、数据挂接、验收、数据交换、数据备份、档案上架、架体RFID标签安放等。 | 严格按照采购需求书的技术标准与要求,包括项目要求、进度和人员配置要求、安全保密要求、项目实施、质保期及培训要求、项目知识产权、项目人工成本保障、违约责任、其他要求、服务依据、服务内容及要求、对成交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质量与验收要求、RFID相关标准与要求等相关事项。 | 档案数字化工作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不少于4122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并通过项目验收。 | 本项目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规范标准等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三)《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组通字﹝1991﹞11号);(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五)《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六)《关于做好文件改版涉及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28号);(七)《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改版工作的通知》(粤组通﹝2013﹞45号);(八)《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九)《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十)《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如有新的政策文件出台的,则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 613,353.60 |
1-2 | 其他服务 | 辅助性工作 | 1.接收、拆封、清点、分类、登记档案;2.录入档案信息、名册打印;3.照名册核对档案实体、上架入库、完善系统登记信息;4.查找档案、材料归档、档案归位、制作转出档案纸质及电子目录;5.转出档案的打包密封、档案转递信息登记等;6.协助受理查阅档案等辅助性工作;7.针对已完成全流程数字化的档案,接收新增材料时需同时进行插件材料整理及数字化,并更新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数据。 | 严格按照采购需求书的技术标准与要求,包括项目要求、进度和人员配置要求、安全保密要求、项目实施、质保期及培训要求、项目知识产权、项目人工成本保障、违约责任、其他要求、服务依据、服务内容及要求、对成交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质量与验收要求、RFID相关标准与要求等相关事项。 | 辅助性工作服务项目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 本项目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规范标准等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三)《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组通字﹝1991﹞11号);(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五)《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六)《关于做好文件改版涉及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28号);(七)《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改版工作的通知》(粤组通﹝2013﹞45号);(八)《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九)《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十)《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如有新的政策文件出台的,则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 48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绍缨、蒋文辉、陈文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服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类收费标准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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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电子(数字)化与辅助性工作服务项目 | 1.574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电子(数字)化与辅助性工作服务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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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南方人力 (略) | 通过 | 通过 | 47.67 | 40.00 | 8.86 | 96.53 | 1 | 1 |
(略) (略) | 通过 | 通过 | 43.33 | 36.00 | 9.18 | 88.51 | 2 | 2 |
北京 (略) | 通过 | 通过 | 41.00 | 35.00 | 10.00 | 86.00 | 3 | 3 |
东方 (略) | 通过 | 通过 | 43.00 | 28.00 | 9.62 | 80.62 | 4 | |
(略) (略) | 通过 | 通过 | 30.00 | 35.50 | 8.82 | 74.32 | 5 | |
广州 (略) | 通过 | 通过 | 24.00 | 11.00 | 8.82 | 43.82 | 6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略) 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1座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略) 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27E、27F、27G、27H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话:0757-*
广东 (略)
2023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