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广东恒威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桥头镇石水口村科技路20号D栋 |
建设单位 | 广东恒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恒 (略) (略) 桥头镇石水口村科技路20号D栋, (略) 协同倍增企业,扩建前占地面积为3500m2,建筑面积为3200m2,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3° 0"59.220",东经114° 3"45.070"。项目主要从事预绞式电力金具、接头盒、PVC防振鞭、铸铝件、五金冲压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预绞式电力金具50万套、PVC防振鞭5万套、接头盒2万套、铸铝件3万套、五金冲压件30万套。 项目拟在原厂区进行扩建,扩建内容如下: 1、增加投资500万元。 2、项目在原厂区新增一栋生产厂房(已建成),占地面积5000m2,建筑面积5000m2,位于原厂房的东南面,中间 (略) 的厂房。 2、增加预绞式成型机2台、预绞丝绞合机2台、预绞丝制弯机3台、在线清洗机2台、500焊机5台、带锯切割机1台、高压铸造机1台、低压铸造机5台、电炉8台、激光自动化管材切割机1台、激光自动板材机切割机1台、数控自动化折弯机1台、钢绞线自动切割机1台、激光雕刻机1台、角铁槽钢切断机1台、单头弯管机1台、摩擦压力机1台等设备,设备变化情况详见表10。 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10520m2,建筑面积8200m2,主要从事预绞式电力金具、接头盒、PVC防振鞭、铸铝件、五金冲压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预绞式电力金具50万套、接头盒2万套、PVC防振鞭43万套、铸铝件81万套、五金冲压件30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拟将挤出、上胶工序设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熔化、压铸、浇铸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打磨、磨头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抛丸工序废气经自带收尘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高空排放;激光切割、激光雕刻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空排放 生活污水经预 (略) 政管网;冷却水、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切削液混合液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09-05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主要问题: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充分等。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