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06月13日我局拟对黑龙江 (略) 拜泉县龙泉朝阳农副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黑龙江 (略) 拜泉县龙泉朝阳农副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 黑龙江 (略) 拜泉县龙泉镇朝阳村村部南侧 | 拜泉县龙泉朝阳农副食品加工厂 | 黑龙江 (略) |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 (略) 拜泉县龙泉镇朝阳村,项目四周均为空地,空地外为农田。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m2,项目建冷库1座,建筑面积为2359.05m2;建设2座加工车间,总建筑面积为917.4m2;建设锅炉房1栋,建筑面积为213.98m2,内设两台生物质锅炉(一台6t/h,一台4t/h);项目建成后加工粘玉米*穗/d,生产速冻玉米加工甜玉米粒*穗/d。建设1栋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为60m2。设置垃圾箱及固废暂存间。本项目冬季不生产,不需设置供暖系统。项目生产用热由两台燃生物质锅炉提供,项目不设食堂及宿舍。 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07%。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用于处理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的生产废水、锅炉排水及生活污水采用“气浮+生化”的处理工艺经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拜泉县东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由密闭罐车运至拜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由两台共10吨/小时生物质蒸汽锅炉提供生产用热,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为99%),通过40m高烟囱高空排放。锅炉废气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将产生恶臭,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将在污水处理单元产生恶臭气体的设施上方加装集气装置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经治理后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扒皮机、输送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建议企业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密闭,严禁在室外进行加工。并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安装在远离厂界的车间一侧,设备安装时应采用减振措施,可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噪声随着距离的增加而衰减,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在采取以上措施后 ,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苞叶及穗须以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厂进行卫生填埋;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设于污水处理站内)定期送垃圾填埋厂进行卫生填埋;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锅炉灰渣回收外售综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