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南丰县蜜桔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19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4-*
通讯地址:南丰县傩乡大道桔都文化传播中心二楼(*)
项目 名称 | 南丰县蜜桔产业园建设项目 |
建设 地点 | (略) 南丰县莱溪乡莱溪村 |
建设 单位 | 南丰县 (略) |
环评 机构 | 南昌 (略) |
项目 概况 | 该项目位于 (略) 南丰县莱溪乡莱溪村,为新建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116°33′46.559″,N27°12′28.570″。项目总用地面积*.8m2,总建筑面积*.93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冷库、辅助生产用房、配套服务用房、双层货运高架、门卫、室外公厕、垃圾处理点、气瓶组间等辅助设施。项目投资总额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的1.5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施工期间制定必要的防治措施,采 (略) 硬化、裸露场地及堆场绿化或遮盖、对车辆行 (略) 面洒水抑尘、密闭运输等措施防治施工扬尘,同时在工地周边连续设置硬质围挡或围墙;施工单位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施工期开挖的土方用于回填、场地内绿化堆土,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吸污车定期转运至南丰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禁止侵占项目用地范围以外的地块,不得压占、损毁占地范围以外的植被,不得猎杀野生动物。 2、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运营期自身无外排废水,园区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为入园餐饮企业和其他企业产生的废水。外排废水经自行处理后满足南丰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通过吸污车定期转运排至南丰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盱江。 3、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运营期自身无废气排放。园区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车辆尾气、垃圾恶臭、入园餐饮企业食堂油烟废气。本项目运营期通过在地面停车场周边设置绿化带、在地下停车场设置机械送风系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垃圾、督促入园餐饮企业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对油烟废气进行处理等措施以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做好施工期噪声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硬质围挡或围墙等声屏障措施减缓施工期噪声影响。运营期应合理布局厂房,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音、消声、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绿化工作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及4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本项目运营期自身无固废产生,园区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入园企业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你公司应督促入园企业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过程中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6、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计划,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计划,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7、后续入驻企业要求。本项目为产业园建设项目,后期入驻企业应符合产业园规划定位,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单独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8、环境信息公开要求。定期发布生态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解决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