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决定书》的公告
持证人张富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略))有效期限至2024年10月31日,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前,持证 (略) 提交延续申请,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我局于2024年11月04日依法对张富钧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进行注销,但因无法联系持证人,现将《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决定书》(编号:平注销烟专〔2024〕第42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平南县 (略)
2024年11月06日
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决定书
编号:平注销烟专〔2024〕第42号
张富钧 :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依 法注销你(你单位)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许可证号:(略)),注销的理由是:
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的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略) 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平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平南县 (略) (印章)
2024年 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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