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殿前派出所及殿前交警中队业务用房项目(监理) | 招标阶段 | 监理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2024年8月13日10时15分”修改为“2024年8月15日10时45分”。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以下内容为空白) | ||||
招标人(项目法人): (略) 公安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8月7日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8月7日 |
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份,同时最迟应在发 (略) 招标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