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西超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再生胶及*吨钙粉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超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再生胶及*吨钙粉项目(一期)
项目地点: (略) 信丰县大唐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江西超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鞠晓龙
联系电话:*
二、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18日(20个工作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众可通过发送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