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针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为10个人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下述方式反情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与建议:
建设项目:宽甸满族自治县城区供水管网及系统改造项目 (宽甸满族自治县城区净水厂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北山水厂
建设内容:拟对现有净水设施进行改扩建及设备升级。项目内容包括两部分:拆除现有1989年建设的净水车间,原地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5万t/d的智能化管理净水车间(记为1#车间),并在车间外新建稳压配水井、污泥储池及废水回收池;对2005年建设的2万t/d净水车间(记为2#车间)的智能化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后,2#车间为备用净水车间,只在1#车间出现故障不能使用的情况下临时运行。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行情况下净水厂的供水能力为5万t/d,新增供水能力3万t/d。
建设单位:宽甸 (略)
联系人及电话:周宏飞/*
作者(悠悠茶,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3-03-15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