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南通科沛 (略) 头枕、地垫、组合聚醚、座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项目名称:头枕、地垫、组合聚醚、汽车零部件新材料项目
建设地址: (略) 李 (略) 99号万洋众创城30幢101室
项目概况:该项目新购置生产厂房,建筑面积2381.54平方米,购置发泡机、发泡机流水线、模具、配料搅拌罐、缝纫机、空压机等主要设备,主要原辅材料为面料、聚醚多元醇、改性MDI、聚合物多元醇、胺类催化剂等;主要工艺为:原料称重-配料-搅拌-组合聚醚(A料,部分作为产品直接出售),部分A料与改性MDI(B料)泵入发泡机--注模发泡--脱模晾干--修剪--成品厨房地垫、头枕、座椅内垫--裁剪--缝纫--组装--成品头枕、座椅。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厨房地垫*个、组合聚醚400吨,头枕、座椅*个的生产能力。
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等):张总 138****0698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南通科沛 (略)
2024年12月6日
附件:
南通科沛 (略) 头枕、地垫、组合聚醚、汽车零部件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