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略) 恒运环保 (略) |
项目名称 | 建筑及装潢垃圾破碎及再生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新 (略) 118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镇江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恒运环保 (略) 位于 (略) (略) 新 (略) 118号,投资*元,租赁中电电气(江苏) (略) 厂房4000平方米建设“建筑及装潢垃圾破碎及再生利用”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尚未开工建设。企业原有项 (略) (略) 新 (略) 1号, (略) 厂区约8000平方米,利用垃圾破碎生产线2条,进行建筑及装潢垃圾破碎。原有项目《建筑及装潢垃圾破碎及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4月15 (略) 扬中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扬环审〔2021〕36号)。目前该项目已经拆除,将 (略) 新 (略) 118号新址。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抑尘用水(生产抑尘用水、堆场抑尘用水)、雾炮降尘水均全部蒸发损耗或随原料带走,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厂区建设的雨水管沟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拖运处置。项目原料、成品等均须存放于密闭车间堆场,严禁露天堆放。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限值。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以及《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 ? 通信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9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