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 (略) 关于阳江港海 (略) 丰 (略) F3#~F5#泊位配套工程海域使用
论证报告书评审前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现对阳江港海 (略) 丰 (略) F3#~F5#泊位配套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评审前公示:
一、海域使用申请人:中交四航(阳江) (略)
二、编制主体名称:广东 (略)
三、公示期限: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6日止,共10个工作日
四、公众意见的提交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限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阳西县 (略) 提出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受理单位:阳西县 (略) 海洋规划与经济科技股
地址:阳西县横 (略) 福祥二等1号
邮编:*
联系电话:0662-*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文本见附件
阳江港海 (略) 丰 (略) F3#~F5#泊位配套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 .pdf
附件2、阳江港海 (略) 丰 (略) F3#~F5#泊位配套工程项目宗海图.pdf
附件1、阳江港海 (略) 丰 (略) F3#~F5#泊位配套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
阳西县 (略)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