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提升服务质量, (略) 有关政策及《芜湖 (略)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管理工作规则(暂行)》等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23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资料收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内容:请有意参加我校2023年度招标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填写《芜湖 (略) 代理机构准入资格审查表》(附件1)并提供佐证资料+诚信承诺函(附件2), (略) 公章,并提供电子版(含扫描件)+纸质版,缺一不可。
2022年已提交以上资料并无实质性改动的代理机构仅需提交诚信承诺函(附件2) (略) 公章。
2022年 (略) 相关信息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代理机构需重新提交变更后的佐证资料。
二、提交时间和方式:电子版提交时间截至2023年2月9日下午16:30,*@*ttp://**。纸质版装订成册并做好密封,于2022年2月13日、14日9:30--16:30提交至南校区正德楼1015办公室,纸质逾期未报视同放弃资格。
我校将依据代理机构综合评分、项目完成情况及满意度等多方因素,对代理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并公布相关信息。
附件1:《芜湖 (略) 代理机构资格审查表》
附件2:诚信承诺函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