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编制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议方案的通知》(川林自函〔2020〕193号)、《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 (略)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通知》(川林自函〔2020〕338号)和《 (略) 林业和草原局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川林护函〔2023〕2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本着依法依规、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协调发展、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我区涉及的六个自然保护地进行了整合优化调整,现将《 (略) 朝天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3日
电话:0839-*
附件: (略) 朝天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略) 朝天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