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荻港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3#4#5#水泥窑替代燃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
拟批准环评报告表项目 | |||
项目名称: | 3#4#5#水泥窑替代燃料综合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繁昌区荻港镇杨湾村安徽荻港 (略) 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安徽荻港 (略) | ||
环评机构: | 合肥禾田园 (略) | 公示时间 | 2024.3.7-2024.3.14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 (略) 繁昌区荻港镇杨湾村安徽荻港 (略) 厂区内,企业拟投资*元,依托荻港海螺3#4#5#水泥生产线为载体建设14.*吨/年的替代燃料(废旧橡胶片、废旧布制品等垃圾RDF)和5.*吨/年的替代生料原料(有色金属灰渣),依托现有水泥粉磨系统为载体建设8.*吨/年的替代混合材原料(煤渣、火山灰)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不新增水泥产能。项目已于2023年5月19日 (略) 繁昌区荻港镇人民政府进行备案(文号:荻政[2023]24号)。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现有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内绿化 (略) 洒水,不外排;生产用水主要为工业冷却系统循环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3#、4#、5#水泥熟料生产线各设置一套窑尾废气处理装置,窑尾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处理后,利用3#、4#、5#熟料线各设置的1根不低于90m高烟囱排放;3#、4#、5#水泥熟料线窑头废气依托现有各自的高效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依托现有3#、4#、5#熟料线各设置的1根不低于40m高烟囱排放。窑尾排气筒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SO2、NOx、氨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标准限值;HCl、HF、Hg、二噁英、TOC、TI+Cd+Pb+As 和 Be+Cr+Sn+Sb+Cu+Co+Mn+Ni+V 等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气筒总有机碳(TOC)因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增加的浓度不应超过10mg/m3,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 (三)强化噪声管理。通过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或加消声器、强化生产管理等降噪措施,使得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窑灰(窑尾)利用现有配备窑灰返窑装置,将窑尾除尘器等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窑灰返回窑内;废机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有关部门意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驻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 |
通讯地址 | 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邮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