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 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行政审批局拟对沧州交通发展(集团) (略) 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改建工程等两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3月16日-3月20日
联系人:田璐
联系电话:031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 (略) 行政审批局3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情况表(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3月16日
附件:
(略) 行政审批局3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情况表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改扩建工程 | 沧州交通发展(集团) (略) | 渤 (略) 、海兴县 | 河北 (略)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沿荣乌高速公路(G18)沧州段原线位进行四改六扩建工程,新建大桥1座(石黄枢纽集散车道),新建涵洞1座,新建海兴收费站,原海兴收费站变更为海兴养护工区;对现有路面、桥涵等工程进行维修加固。项目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17.5万元。 |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大气、固体废物、废水、声环境、生态环境影响和运营期噪声、环境风险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和执行标准如下: 1、施工期道路修筑施工场地采取设置施工围挡、洒水抑尘、裸露地面苫盖等措施;拌合站(预制场)采取场地硬化、粉状物料密闭运输、安装废气治理设施等措施,施工扬尘确保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相关要求;2、施工生产生活区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涉水桥梁施工尽量选择枯水期,采取钢板围堰施工方式,确保河道水体不受明显影响;3、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场地,选择低噪音设备,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4、施工期产生的废沥青混凝土路面、淤泥等一般固废采取回收利用或外售等措施,进行妥善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5、运营期建设单位将对环评编制单位预测声环境质量超标的敏感点所在路段采取修建隔声屏障和安装隔声窗的措施,确保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点室外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声功能区要求或室内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要求;6、跨越大浪淀排水渠路段采取设置交通警示牌、安装视频监控、大桥采用加强型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桥面设置径流收集系统等措施,确保项目运营后如发生道路运输风险事故,泄露物质不会对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
2 | 强24X探井勘探项目 | 中国石 (略) (略) 第三采油厂 | 献县 | 国潍(北京) (略)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现有采矿区范围内新建1口勘探井(强24X)。项目投资8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大气、固体废物、废水、声环境和生态环境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和执行标准如下: 1、施工期采取设置施工围挡、洒水抑尘、试油期采出液装卸和运输密闭等措施,施工期扬尘、挥发性有机物能够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要求。2、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场地,选择低噪音设备,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3、施工现场钻井废水回用于钻井液配置系统,剩余少量废水暂存于井场废液储存罐内,拉至强一联污水处理系统处置。4、钻井泥浆采取泥浆不落地随钻工艺,妥善处置后拉至填埋场填埋;落地油(事故状态)集中收集,待试油结束后和废含油防渗布共同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5、施工期须落实“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措施,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临时占地原貌,施工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