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洁净智能终端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洁净智能终端产品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定远县经济开发区炉桥路智能制造产业园18号厂房 |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青 (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定远县经济开发区炉桥路智能制造产业园18号厂房一、二层,建筑面积约11084平方米,购置激光切割机、数控冲床、折弯机、叠纸机、灌胶机、复合板生产线等设备,生产FFU(风机过滤机组)、无隔板过滤器、洁净板。项目建成后年产FFU(风机过滤机组)25万台、无隔板过滤器40万片、洁净板150万平方米。该项目已取得定远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为2205-*-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下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灌胶、涂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污染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 (二)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马桥污水处理深度处理。废水排放执行马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三)项目产噪设备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绿化衰减等方式降噪,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项目一般固废包废金属边角料、生活垃圾、收集粉尘。金属边角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粉尘定期清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废胶黏剂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建设危废暂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定远县行政服务管理局环境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 |
传真: | 0550-* | 通讯地址: | 定远县行政服务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