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环建函〔2023〕68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砀山县欣荣 (略) 砀山县城乡垃圾分类处置项目一期工程(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及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砀山县欣荣 (略) :
报来《砀山县欣荣 (略) 砀山县城乡垃圾分类处置项目一期工程(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及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的预审意见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砀山县欣荣 (略) 拟投资9279.57 万元实施砀山县城乡垃圾分类处置项目一期工程(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及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用筛分工艺对砀山县老垃圾填埋区的填埋垃圾10万吨和砀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17万吨现有存量垃圾进行治理,配套并250t/d应急处理设备对调节池、库区内的垃圾渗滤液进行处理,同时对老填埋区进行生态修复。项目已由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砀发改投资﹝2023﹞12号文件予以批复,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按《报告书》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内容、地点、采用的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1、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GB51220)的相关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填埋场分类处置及修复期间各项环境管理工作。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及物料运输等须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同时采取集中时间施工,控制作业面积,作业后立即进行覆土,加强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恶臭气体排放。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规范雨水、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建设,确保渗滤液全部进入处理站处理,同时加强对渗滤液处理站和在线监测系统的维护,确保正常稳定运行。
4、落实项目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相应防渗措施,落实监测计划,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止项目废水渗漏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5、落实治理后的生态恢复工作。采取分阶段分步骤进行治理后生态恢复系统的建设,保障治理工程的安全稳定和生态系统的恢复。
6、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和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并及时进行相关信息公开。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开展该项目的建设期“三同时”监督检查和运行后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并将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3日
抄: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安徽 (略)
(略) 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