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略) 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一、委托管理范围:要求供应商为学校开放的1栋1层教学楼、行政办公区及室外公共区域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环境卫生、后勤文印、绿化养护、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等及合同约定之内容的服务,为校园提供干净、舒适的校园环境。二、人员配置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7名服务人员。其中:网络维保员1人,文印员1人,清洁员3人,维修工1人,绿化工1人。三、服务内容要求:(一)环境卫生服务要求:1.根据学校环境卫生情况,制定适宜的环境养护工作计划,学校清洁保洁率达到98%。2.教学楼、行政楼等清洁要求:(1)循环保洁、清洁及时。(2)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污水外溢。3.广场、道路、绿地等公共场地,做到清扫及时,目视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4.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画、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5.排水设施清洁要求:(1)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2)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6.垃圾收集及清运要求:(1)垃圾站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2)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清洁,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7.假期期间,对校园进行日常保洁。(二)文印服务要求:1.严格执行学校文印管理制度,节约用纸,做好保密性。2.熟悉设备操作流程,按要求完成学校文印工作。(三)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要求:1.负责全校正常供水、供电。水、电设备齐全,服务维修及时到位,设备完好率应在98%以上。2.学校日常维修响应及时率达到98%,即日间维修接到报单后应于1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夜间应急维修接到报单后应于30 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3.进场后根据学校设施设备情况,制定日常检修计划及专项维保计划,报校方审批后实施。4.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校方报告。5.假期期间,需对全校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保养。(四)绿化服务要求:1.负责学校绿化的日常养护工作,定时浇灌,定期修剪造型、除杂草、除虫害。2.定期统计绿化损耗数量报校方;(五)网络维保要求: (略) 络维护及定期检查,及时响应学校的维修需求;(六)管理要求:1.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协助校方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突发事件工作 | 一、委托管理范围:要求供应商为学校开放的1栋1层教学楼、行政办公区及室外公共区域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环境卫生、后勤文印、绿化养护、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等及合同约定之内容的服务,为校园提供干净、舒适的校园环境。二、人员配置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7名服务人员。其中:网络维保员1人,文印员1人,清洁员3人,维修工1人,绿化工1人。三、服务内容要求:(一)环境卫生服务要求:1.根据学校环境卫生情况,制定适宜的环境养护工作计划,学校清洁保洁率达到98%。2.教学楼、行政楼等清洁要求:(1)循环保洁、清洁及时。(2)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污水外溢。3.广场、道路、绿地等公共场地,做到清扫及时,目视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4.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画、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5.排水设施清洁要求:(1)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2)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6.垃圾收集及清运要求:(1)垃圾站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2)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清洁,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7.假期期间,对校园进行日常保洁。(二)文印服务要求:1.严格执行学校文印管理制度,节约用纸,做好保密性。2.熟悉设备操作流程,按要求完成学校文印工作。(三)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要求:1.负责全校正常供水、供电。水、电设备齐全,服务维修及时到位,设备完好率应在98%以上。2.学校日常维修响应及时率达到98%,即日间维修接到报单后应于1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夜间应急维修接到报单后应于30 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3.进场后根据学校设施设备情况,制定日常检修计划及专项维保计划,报校方审批后实施。4.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校方报告。5.假期期间,需对全校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保养。(四)绿化服务要求:1.负责学校绿化的日常养护工作,定时浇灌,定期修剪造型、除杂草、除虫害。2.定期统计绿化损耗数量报校方;(五)网络维保要求: (略) 络维护及定期检查,及时响应学校的维修需求;(六)管理要求:1.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协助校方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突发事件工作 | 1 | *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2 |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
3 |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4 |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27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工种及人员报价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服务时间:12 个月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 (略) 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李婉贞 *
采购单位: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
2024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