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对苍溪县“十四五”1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查的请示》(苍水〔2022〕197号)及《苍溪县五龙镇玉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对设计单位修改、补充、完善后的《报告》进行复核,认为该《报告》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请你单位按照专家审查意见组织实施。
附件:《苍溪县五龙镇玉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
(略) 水利局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
苍溪县五龙镇玉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
(略) 水利局于2022年11月23日在广元组织专家对《苍溪县五龙镇玉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现场复核和书面审查。参加审查 (略) 水利局、苍溪县水利局、项目业主和设计单位。会上与会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对《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和评审,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于2022年11月29日上报了报批稿。根据编制单位提供的《报告》(报批稿),经专家审阅后,形成主要意见如下:
一、工程整治的必要性
玉顶水库位于苍溪县五龙镇玉顶村境内,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小(二)型水利枢纽工程。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365km2,总库容14.42万m3,设计灌面250亩。水库枢纽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组成。大坝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20m,坝顶轴线长110m,坝顶宽3.75m,坝顶高程751.00m;溢洪道位于大坝左坝端,为开敞正槽式堰,堰顶高程750.00m,堰顶宽4.75m,溢洪道边墙及底板均采用砼衬砌,全长69m;放水设施位于库内右岸,为浆砌条石涵卧管结构,设计最大放水流量0.4m3/s。
该水库已运行40余年,目前病害严重。主要为:大坝防洪能力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下游坝坡渠道渗漏严重;溢洪道边墙高度不足;放水卧管变形、渗漏。该水库经安全鉴定为三类坝,为保障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水库正常运行,工程效益充分发挥,对玉顶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整治十分必要。
二、水文
(一)设计洪水
采取《 (略) 中小流域暴雨洪水计算手册》的推理公式方法,推求玉顶水库设计洪水可行。同意玉顶水库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8.95m3/s,洪水总量6.19万m3;200年一遇校核洪峰流量14.39m3/s,洪水总量10.37万m3;以及设计、校核洪水过程线。
(二)调洪演算
本次整治玉顶水库正常蓄水位保持高程750.00m不变。同意玉顶水库从正常蓄水位高程750.00m起调。20年一遇设计洪水最大下泄流量7.41m3/s,设计洪水位751.03m;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最大下泄流量12.39m3/s,校核洪水位751.45m。
(三)坝顶高程复核
根据《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按设计、校核两种工况复核计算玉顶水库坝顶高程可行。现状坝顶高程751.00m,低于校核洪水位高程751.45m,现状防浪墙顶高程低于计算坝顶高程最大值751.50m,水库防洪能力不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采取加高坝顶和加高防浪墙等综合措施方案解决防洪能力不足的问题。经整治后坝顶高程751.53m,高于校核洪水位高程751.45m,且满足高于设计洪水位高程0.5m的要求,防浪墙顶高程752.53m,高于计算坝顶高程最大值752.20m,水库防洪能力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三、地质
(一)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05g,对应的基本烈度为Ⅵ度,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好。
(二)坝体填筑粘土料质量基本满足规范要求,坝体未见有较大变形,整体稳定性较好。
(三)坝基无软弱层及不利软弱结构面分布,具有一定的抗剪强度、承载能力及抗变形性能,不存在抗滑稳定、渗漏、渗透稳定及不均匀沉陷等问题。
(四)大坝左右坝肩为弱透水层,不存在渗漏问题。
(五)溢洪道边墙及底板基础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六)放水设施基础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四、安全鉴定
大坝安全鉴定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意玉顶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的结论。
五、工程整治设计
(一)工程等级与标准
玉顶水库为Ⅴ等工程,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计、200年一遇校核。
(二)水工建筑物
1.大坝
基本同意《报告》中确定的大坝整治设计。
(1)上游坝坡维修整治。
(2)坝顶拆除原防浪墙,采用浆砌块石加高至高程751.53m,坝顶宽3.7m,坝轴线长110.00m;上游侧新建“L”型C30钢筋砼防浪墙,净高1.0m,顶宽0.2m,底宽1.0m;下游侧设波形护栏。
(3)下游坝坡采用C20砼框格植草护坡,拆除重建C25砼排水沟。
(4)同意大坝白蚁综合防治设计。
2.溢洪道
基本同意《报告》中确定的溢洪道整治设计。
对溢洪道边墙局部采用C25砼加高;泄槽尾端延长4m,并采用C25砼全断面衬砌。
3.放水设施
基本同意《报告》中确定的放水设施整治设计。
对现有放水卧管及消力池拆除重建。
4.工程安全监测设施设计
同意增设大坝位移变形观测桩、渗流观测等安全监测设施;同意增设大坝安全动态监测设施。
5.附属工程
同意新建防汛抢险道路120m,考虑施工难度较大,同意采用泥结石路面,道路满足水库防汛抢险需求。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导流
枯水期施工,并通过现有放水设施放水至死水位,放水设施施工采用临时围堰进行施工,围堰填筑按枯水期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置的导流方案基本可行。建设过程中应及时监测库水位变化,并采取相应工程措施。
(二)工程施工
《报告》中确定的整治工程施工方案原则可行,配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基本满足工程需要。
(三)施工布置
对外及场内交通、工厂设施和施工场地规划布置基本可行。
(四)施工进度计划
原则同意玉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工期5个月。
七、工程管理
(一)玉顶水库除险加固建设期由项目法人负责,运行期由苍溪县五龙镇人民政府负责管护。现有管理人员,基本满足工程运行管理需要。工程运行管理及管护范围划分明确,能保证工程正常运行。
(二)汛期严格执行汛限水位运行调度,工程整治未完成前汛期实行空库度汛。
(三)请你局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由苍溪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履行质量安全监督职责。
八、工程占地及拆迁
同意工程永久、临时占地及占地补偿方案。
九、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
(一)水土保持
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基本可行,预测结果较符合实际。水土保持防治分区合理,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应完善相关手续,落实具体措施。
(二)环境保护
环境现状分析及环境预测内容全面,预测结果基本可信。环境保护措施设计较完善,实施后可减缓或消除工程整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整治工程是可行的。应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相关报备手续。
十、水库“清水工程”
同意“清水工程”设计,严禁肥水养殖。严格执行《 (略) 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管理规定》,水库水域执行地表水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十一、概算
同意概算编制的依据、原则及引用的规程规范;同意概算编制采用的定额,人工工时单价,电、风、水单价,各取费标准和材料预算价格。工程概算总投资148.16万元。
十二、经济评价
《报告》中经济评价方法符合规范规定。工程整治后,可消除水库病害,保护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
十三、项目管理建议
建议苍溪县水利局、项目业主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把项目管理程序关,切实抓好项目实施过程管控,严格实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四制”管理,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工程施工队*。同时,要严格把控施工节点和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做好项目资料收集归档,及时组织开展完工验收、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确保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