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发改审批〔2023〕112号
(略) (略) :
报来《关于申 (略) 高速公路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高司投〔2023〕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 (略) 高速公路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编码:2311-*-04-05-*)建设,有 (略) 境内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道路服务水平和自然灾害应急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车辆行驶安全,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境内高速公路(涉及南平龙浦、延顺、邵光、武邵、顺邵、南平联络线等6条高速公路)。
三、项目单位: (略)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实施高速公路隧道机电工程提升13.4公里、安全设施提升71.19公里、隧道消防设施提升11.51公里、视频监测优化提升38公里、通信系统提升38公里、外场监控设施提升20公里、紧急停车带改造241处、服务区设施提升5座、联网收费系统提升1座、所站自助缴费终端增设7座。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1377万元,项目资金应依法合规筹措,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请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做好招标相关工作。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福建南平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鉴于项目单位已按照《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试行投资项目分类评审的通知》(南发改审批函〔2022〕5号)规定,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专家部门审查修编,并通过福建南平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审查,现同意免予组织该项目可研评审。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市工改办成员单位,市财政局、交通局、统计局,
福建南平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本委领导、相关科室,存档(2)。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