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花园头河、回军河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招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 (略) 行政审批服务 (略) 审管批[2023]222号文件批复,资金 (略) 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花园头河、回军河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及改造雨污水管道约20km;新建线性雨水沟约1.6km;车行道改造及恢复约*㎡;人行道改造及恢复约9000㎡;新建一体化泵站4座;新建雨水花箱350个;下沉式绿地改造7500㎡等。总投资10722.43万元。 2.3 项目地址:项目位于花园头河、回军河源头范围内雨污合流的25个居住小区、9个棚户区、5个城改村、10条背街小巷和10个 (略) 改造等 2.4 项目招标编号:JZHZBGC-2023-0801 2.5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内容: 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施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后续服务等 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001第一标段:花园头村(内含御景龙湾东侧巷)、晓庄村、凤鸣小区、西谢匠、凤台东区、下辇(下辇北部、下辇南部、下辇西南部)、望川楼9个棚户区;东上庄、陈岭村、山门、小刘家川、东吕匠5个城改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投资额:3681.95万元 002第二标段:凤台新村、泽州县环保局、迎宾小区、 (略) 、 (略) 、交通局小区、民运巷、商品公路小区、 (略) 、卫生局家属楼、欣瑞小区、公路局小区、望盛小区、广发花园小区、征费处小区、江淮小区、清华小区、 (略) 小区、农机厂小区、泽州土地局家属楼、仁和小区、龙泽苑小区、广播电视剧家属楼、东交巷、 (略) 小区25个居住小区;上辇北侧巷、钟府巷、金辇东街、阳光巷、川东路、怡泽园南侧街道、广发西侧街区、十中北侧街区道路、军民巷等初步设计图纸内所有雨污分流工程,投资额:7040.48万元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210日历天 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 设计: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专业排水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执行晋政办发【2017】135号、晋市建建函【2019】122号文件)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本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单位执业,没有在建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拟派设计负 (略) 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以由同一人担任。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具备)。 3.5 投标 (略) 省外企业需提供“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入晋企业查询页(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具备)。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执行晋政办发【2017】135号、晋市建建函【2019】122号文件)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本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单位执业,没有在建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拟派设计负 (略) 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以由同一人担任。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具备)。 3.5 投标 (略) 省外企业需提供“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入晋企业查询页(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具备)。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8月21日9时起至2023年8月25日18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和保证金账户。 4.2 获取方法: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凭数字认证证书(CA)登录,进行获取保证金账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图纸等)等业务操作。(主体库注册指南:http://**,数字认证证书(CA)办理指南:http://**)。 4.3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为GEF格式,需使用“电子招标文件阅读器”打开,如需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 (略) 工程建设标准版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版)”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的下载专区下载最新版本( (略) 工程建设招投标工具箱(投标版)*)。电子招标投标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35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加密工具进行加密,加密成功之后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上午09时30分; 5.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 7.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城区泽州路422号 联系人:邢先生 电话:0356-*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金正浩 (略) 地址: (略) 开发区博洋国际12层1203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