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综采综放工作面运输顺槽超前支护与转载机一体化智能装备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 (略) ,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 (略) ,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略) 下属煤矿综采、综放工作面运输巷道加强支护主要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合金属铰接顶梁的支护方法,该支护方法存在支护强度低、支护速度慢、劳动强度大、成本高、安全性差、无法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等诸多缺点,已不能满足现代化综采、综放工作面的相关要求,成为了综采、综放技术推进的瓶颈环节。针对运输巷道单体液压支柱配合金属铰接顶梁支护方法的局限性, (略) 对国内外常见的两架一组式、整体龙门式、滑移式、单元式、门式、单列式、横置式等多种类型的运输巷道超前支护液压支架进行了充分的调研交流与分析,由于综采、综放工作面运输巷道需要布置转载机、破碎机、转载机自移机构等多种设备,并且还需要在巷道一侧留出宽度不小于800mm的人行通道,运输巷道超前支架配套复杂,推移直线度要求高,极易与其他设备发生干涉,目前使用效果均不太理想,亟需针对运输巷道研发新的架型与支护结构,并实现智能化控制,最终达到安全生产、减员增效的目的。为此, (略) 于2022年立项了《综采、综放工作面运输顺槽超前支护与转载机一体化智能装备系统研究》科研项目,并经国家能源集团批准,项目目标为研发一套综采、综放工作面运输顺槽超前支护与转载机一体化智能装备系统,以解决综采、综放工作面运输巷道支护和运输存在的操纵工序复杂、工作效率低、用人多、智能化水平低等问题。
2.1.2招标范围:综采、综放工作面运输顺槽超前支护与转载机一体化智能装备系统1套。
2.1.2.1主要研究内容:
本项目主要研制一套国内外首创的综采综放工作面运输顺槽超前支护与转载机一体化智能装备系统,包括端头支架、滑移式超前支架、锚固支架和转载破碎机构、智能控制系统等。各子系统深度融合实现支护系统和运输系统一体化集成设计,并且由智能控制系统协同控制,达到多岗合一、多设备协同控制、有效降低支护系统和运输系统整机宽度等效果。要求支护系统和转载运输系统一体化设计协同动作,具备远程遥控联动功能,支护系统减缓对顶板造成二次支撑破坏。本项目主要研究以下内容:
(1)滑移式超前支架及移动方式研发;
(2)窄机身转载机、紧凑型破碎机一体化研发;
(3)超前支护、转载机一体化装备与工作面“三机”协同推进智能化联动工艺研究;
(4)大工作阻力放顶煤端头支架支护强度、支护方式优化设计;
(5)大工作阻力放顶煤端头支架与一体化超前支护协同移动研究;
(6)井下工作面工业性试验。
2.1.2.2预期目标:研发一套滑移式超前支护支架、窄机身转载机、紧凑型破碎机等,实现运输顺槽超前支护支架与转载机、破碎机和端头支架一体化智能化协同控制。
2.1.2.3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申报专利不少于2项。
2.1.2.4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研发过程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享有,第一完成人为招标人。项目研究人员发表论文、著作必须得到招标人许可,署名双方协商。
项目地点: (略) 指定煤矿;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按照约定的项目进度办理结算。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签署合同后,中标人项目研发产品到货后支付合同总价款40%,安装使用合格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款40%,留20%质保金。
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汇票。投标人承诺接收承兑汇票。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项目中包含的所有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提供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承诺函模板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其他资料);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作阻力≥*kN、支护高度≥4m的综放工作面端头支架销售业绩合同2份且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至少应包含: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关键信息,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信息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技术力量、人员结构、科研条件等,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要具备的条件,取得过与承担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开发业绩或技术成果。(提供资质证书、科研能力证明等原件扫描件予以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提供职称证明或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 (略) 页底部查找“ (略) ”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 (略) ,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 (略) →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国家 (略) 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13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 (略) 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 (略)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 (略) 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 (略) 驱动安装包”及“国家 (略)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 (略) 首页→帮助中心→“国家 (略) 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 (略)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5-27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 (略) 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 (略) 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 (略) 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本项目将对投标人资质、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开标后,在开标大厅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投标人填写的所有资质名称、等级、编号、有效期进行公示;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投标人填写的所有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委托人名称进行公示;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投标人填写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日历日。(注:针对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
(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节点,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包括名称、等级、编号、有效期)、合格业绩(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委托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包括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进行公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 (略) (http://**)和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 (略)
地 址: (略) (略) 168号
邮 编:*
联 系 人:柳学猛
电 话:0951-*
电子邮箱:*@*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 (略)
地 址: (略) 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2室
邮 编:*
联 系 人:陈劼
电 话:010-*
电子邮箱:*@*eic.com
国家 (略) 客服电话:010-*
国家 (略) 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 (略) (略) 址: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