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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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绕阳河彰武段防洪治理工程(一期) | 彰武县 | 彰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 (略) (略) | 本工程位于彰武县哈尔套镇、平安镇、双庙镇、五峰镇、两家子镇,治理范围为绕阳河彰武段左岸,具体为阜新县与彰武县两县县界~ (略) 界。本项目新建护岸工程以及配套的绿化工程,均为13处,总长度为9.515千米,护岸结构为格宾网箱墙式护岸及坡式护岸。项目总投资5215.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1.48万元。 |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现场设置不低于1.8米的连续密闭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控制扬尘的产生;运输车辆和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应使用合格燃料,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同时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保证行驶速度,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二)禁止废水排入周边水体。施工废水、车辆清洗水进入临时隔油沉淀池收集,经去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除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施工区临时厕所,定期清掏。 (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选用符合国 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降速行驶,禁止鸣笛。 (四)生活垃圾通过在施工场地设置封闭式垃圾箱进行收集后运送至环卫指定垃圾的存放地;建筑垃圾经过分类收集后可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用部分运送至政府指定填埋点;土方开挖料用于工程回填和绿化种植,余土用于施工作业区域场地平整。 (五)加强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严格限制工程用地,减少地表土、植被的破坏和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加强绿化,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