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行环审〔2024〕006号
泽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泽 (略) 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报批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 (略) 泽州县大阳镇翟沟村西南250m处建设“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猪舍、饲料车间、管理用房、消毒室、化验室、病死猪处理室、集粪池、堆沤场、生态蔬菜基地、室外场地硬化、绿化以及场区土地平整、给水管网、供电管线和新建蓄水池等配套工程,建成后年出栏20000头生猪。2021年4月27日,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为:2104-*-89-01-*。该项目总投资2900万元,环保投资148万元,占总投资的5.1%。
该项目选址位于《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晋市政发〔2021〕17号)的重点管控单元内;该项目为生猪养殖项目,不属于《泽州县空气、水环境质量再提升和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2023年行动计划》(泽政办发〔2023〕16号)中要求不再布局的行业。
(略) 中晟 (略) 《关于泽 (略) 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中晟泽评估〔2023〕46号)的评估结论,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前提下,项目符合环境可行性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要求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的建设、运行过程中要严格按《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特别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猪舍、堆肥车间、污水处理单元、食堂等各产污工序严格按环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该项目不得设废水排放口,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养殖废水、生物除臭喷淋废水、锅炉废水及堆肥发酵场滤液由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全部进入黑膜沼气池(预处理+厌氧处理)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沼液用于周围农田施肥;初期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三)选用低噪环保设备,各产噪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四)在厂区定点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废收集后送至危废贮存点分类存放,并做好记录,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其它固废综合利用、环境管理等要严格按照《报告书》所提要求执行。
(五)严格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和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六)加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满足后续环境管理有关要求。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要逐项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相关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自行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五、做好信息公开,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公司要按照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后续环境管理的有关工作。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