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基本情况
(1)兴安镇护城村委第十五、十六组等预留地项目建设用地位 (略) 兴安县兴安镇兴北大道旁,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北纬25.*°,用地面积*.87㎡(79.78亩),调查的地块原性质为农用地。目前兴安县控制性详细规划还未编制完成,根据《 (略) 兴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该地块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根据《关于兴安县兴安镇护城村委第十五、十六组等预留地用地规划的说明》,项目地块完成土地收储后,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2)根据第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包括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历史资料收集等),本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地块及周边区域未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记录;未从事过规模化禽畜养殖,没有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记录;未作为污水灌溉区,未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等;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没有任何记录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等;未发现历史上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经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收集到的地块相关数据满足对地块的判断依据。
地块西面约282米处的中石化加油站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按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暂存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储罐区域底部、加油装置区均做防渗处理、采用双层油罐,厂区除绿化外均需进行地面硬化;且加油站距离调查地块较远,中间有多个居民区和村庄阻隔,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地块东面约819m处为兴安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厂内的污水经过统一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对湘江水系的水质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该污水处理厂在地块北东面,湘江流向自南西向北东流,污水处理厂位于地块下游,因此兴安县污水处理厂对地块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地块北西面约343m (略) ,该公司主要污染源为废气,废气主要有汽车尾气、检测尾气中的氮氧化物,通过加强机动车管理,加强检测车间空气流通,排入大气环境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最终进入兴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车辆检测过程产生的废弃手套、废机油统一收集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略) 对地块影响较小。
地块北西面约815m的桂林兴安县 (略) 是一家从事瓷土销售,钾长石销售,钠 (略) ,无生产过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石材运输、堆存、搬运产生的扬尘;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 (略) ,最终进入兴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该企业污染物对调查地块环境影响较小。
地块北西面约840m的 (略) (略) 主要生产销售内外墙腻子粉等产品,主要污染物为生产过程中的粉尘,主要环节采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 (略) ,最终进入兴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调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固体废物,无危险废物产生,且与调查地块相隔较远,又有多个居民区进行阻隔,因此该企业产生的污染物对调查地块环境影响较小。
地块北西面约773m的 (略) 和 (略) 主要为电子元器、电线电缆销售、 (略) ,不进行产品的生产,因此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地块北西面约553m的桂 (略) 主要经营粮食收购、销售、仓储服务,农作物种植及农副产品批发,属于桂林食品、饮料及批发行业,不涉及生产,该公司污染物对调查地块影微小。
地块北西面约411m的广西 (略) 属于食品制造业,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 (略) ,最终进入兴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主要固废为废弃的蔬菜皮、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综上,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证明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的开发要求,可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不需要开展后续土壤环境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可作为第一类用地的城镇住宅用地按规划进行建设。
二、报告编制单位
中建材广西 (略)
三、报告查阅方式
具体报告的 (略) ,联系电话*,联系邮箱:"mailto:*@*q.com">*@*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