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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 (略) 2021年度第三十三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黔西南府呈〔2021〕9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 (略) 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 (略) 洒金街道坝美社区,丰都街道江岸村、丰都社区、龙塘村、新建村,桔山街道民航社区、三和社区、双朝社区,万峰林街道乐立村,木贾街道干沟村、东贡社区,泥凼镇泥凼社区的集体农用地 38.3991 公顷(耕地 15.5232 公顷、园地 10.0022 公顷、林地 11.3773 公顷、其他农用地 1.4964 公顷)和集体未利用地 2.1151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 3.6689 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 5.4892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 1.7691 公顷。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 51.4414 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6.0034 公顷。
二、你州 (略) 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土地征收批后实施程序,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报批的征收土地方案、 (略) 征地 (略) 人民政府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州 (略) 人民政府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按照批准的建设用地规模和用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四、你州 (略) 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按照补充耕地方案和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和拟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五、 (略) 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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