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自然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标准地”网上挂牌
出让公告
(略) 挂字〔 * 〕 * 号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略) 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定于 * 年3月21日9时至 * 年4月1日10时整(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在襄阳 (略) 上交易系统(进入方式: (略) 县公 (略) “ (略) 上交易系统”进入或者登录襄阳市公 (略) “土地交易系统平台登录”进入)公开挂牌出让 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相关情况(见下表)
宗地编号 | ( * ) * 号 | 宗地面积 | * .5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谷城经济开发区鲍家湾村(湖北 (略) 以南)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 | ||||
绿化率 | ≤15(%) | 建筑限高 | / (米) | 建筑密度 | ≥40(%) | ||
投资强度 |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 万元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产后亩均税收≥15万元/亩。 | 备案号 | *** BA * | |||||
起始价 | * 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年3月21日9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 年4月1日10时 | ||||
备 注 | 该宗地块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受让人在项目实施中 (略) 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设定的相关要求,部分要求如下:水土流失防治指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渣土防护率达到98%,表土保护率达到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8%,林草覆盖率达到30%。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竞买条件的不得参加竞买) (略) 上交易系统参加报价竞买。
(二)竞买申 (略) 上挂牌交易活动期间,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 (略) 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意向竞买人可登录 (略) 网(http:/ *** )、谷城县人 (略) 站(http:/ *** )、谷城县公 (略) (http:/ *** )浏览挂牌出让公告, (略) 县公 (略) 的“ (略) 上交易系统”或者登录襄阳市公 (略) “土地交易系统平台登录”下载挂牌公告、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
四、相关说明事项
1.有意向竞买者, (略) 县公 (略) http:/ *** 点击“ (略) 上交易系统”进入或者登录襄阳市公 (略) http:/ *** 点击“土地交易系统平台登录”进入,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须认真阅读《襄阳 (略) 国有建设 (略) 上挂牌出让规则》、《襄阳市国有建设 (略) 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
2.有意向竞买者须于 * 年3月21日前,按要求申办企业或个人CA证书,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略) 县公 (略) 的“ (略) 上交易系统”或者登录襄阳市公 (略) “土地交易系统平台登录”参与竞买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3.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须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向竞买者必须在 * 年3月31日17时前, (略) 上交易系统一次性将竞买保 (略) 县公 (略) 保证金账户。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在 * 年3月3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4.本 (略) 上交易系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 * 年4月1日10:00时整)前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 (略) 网上限时竞价(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五、特殊情况说明
1. 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 (略) 会加快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 * ﹞19号)规定,竞得人须在成交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 * (略) 土地成交价款(实测面积的多少不影响计算成交价款)。
2.该宗地开工、竣工时间必须按照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建设,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两年后未使用作为闲置土地无偿收回。
六、其他要求
1.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 (略)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 *** )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并须 (略) 上挂牌竞买活动期间无失信记录。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谷城县自然 (略) 、谷城县公 (略) 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下载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竞 (略) 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2.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下载《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竞 (略) 县公 (略) 进行成交确认, (略) 县自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 (略) 县自然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略) 、配套建设等必须严格按照出具的《谷城县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 号)执行;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 (略) 国家关于环保、消防和防灾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4. (略) 挂成交价款不包含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印花税等税费;该宗地块内围墙及垫方等费用由竞得人按规定向 (略) 支付,由此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出让地块内的埋藏物、管涵、架空线路及建(构)筑物等设施,由竞得人按规定与其权利人 (略) (略) 协 (略) 。
七、联系方式
(略) 上土地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谷城县自然 (略) 咨询电话:任先生 ***
谷城县公 (略) 咨询电话:熊女士 ***
网 (略) 电话: 徐先生 ***
C (略) 电话: 许女士、李先生 ***
网 (略) 电话:
(略) (略) 张先生 ***
(略) (略) 支行 胡先生 ***
(略) (略) (略) 汤先生 ***
(略) (略) 郝女士 ***
(略) (略) 刘先生 ***
谷城县自然 (略)
* 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