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审计局综合楼维修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海原县审计局综合楼维修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审计局综合楼维修工程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23】1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审计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审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泉园(宁夏)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对审计局办公楼屋面、采暖管道及室内装修进行改造,其中:拆除屋面四周造型636.40平方米,拆除及新做陶瓷瓦屋面228.80平方米;拆除及新做屋面卷材防水层695.48平方米;新做屋面保温层128.60平方米;铲除及新做楼道墙面及顶棚涂料1350平方米;拆除及新做楼带广告30平方米;更换楼内采暖管道、散热器及室外保温管道等。
2.2 建设地点:海原县审计局。
2.3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对审计局办公楼屋面、采暖管道及室内装修进行改造,其中:拆除屋面四周造型636.40平方米,拆除及新做陶瓷瓦屋面228.80平方米;拆除及新做屋面卷材防水层695.48平方米;新做屋面保温层128.60平方米;铲除及新做楼道墙面及顶棚涂料1350平方米;拆除及新做楼带广告30平方米;更换楼内采暖管道、散热器及室外保温管道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7月10日09 时 00 分至2023年7月 17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7月31日0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宁夏海能智招 (略)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原县审计局
地 址:海原县
联系人:马 杰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泉园(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营业房
联系人:刘 林
电 话:*
电子邮件:*@*63.com
8、投诉举报电话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0955-*
2023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