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思恩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胶和硅胶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 (略) 年产5000吨塑胶和硅胶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 (略) 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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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 (略) 年产5000吨塑胶和硅胶制品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翁源县翁城镇万洋众创城二地块2栋(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 |
环评机构 | 广州国寰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 (略) (略) 翁源县翁城镇万洋众创城二地块2栋(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46′55.163″,N24°25′19.636″)建设年产5000吨塑胶和硅胶制品项目。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占地面积约1955m2,项目工程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PVC粉(新料)、PVC色膏、增塑剂(对苯二*酸二辛酯)、碳酸钙、液态硅胶、固态硅胶、硅胶色膏、硫化剂、金钢砂、切削液、模具。本项目劳动定员60人,运营期年工作300天,每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年工作时间7200小时, (略) 食宿。 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0-*-04-0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员工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电源基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电源基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喷砂产生的粉尘、开炼、硫化成型、二次硫化、烘烤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恶臭(臭气浓度)。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恶臭与有机废气一同被引至“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8.5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运营期排气筒DA001废气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者,排气筒DA001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排气筒DA001废气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者,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及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较严者,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NMHC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注塑机、注塑吹瓶机、注塑硅胶机、奶嘴硫化机、破碎机、磨床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75~85dB(A),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及次品、废金刚砂、废包装袋、废原料桶、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布袋粉尘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暂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料及次品、废金刚砂、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交给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原料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布袋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