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 (略) 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2024年第一季度,市卫健委采取现场专家评审、集中校验方式,对四家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进行了校验。
医疗机构名称 | 事 项 | 结 果 |
(略) | 医疗机构校验 | 基本合格 |
鞍山 (略) | 医疗机构校验 | 基本合格 |
(略) 铁 (略) | 医疗机构校验 | 基本合格 |
鞍山 (略) | 医疗机构校验 | 基本合格 |
现将校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略) 卫健委书面反映。
受理电话:*
(略) 卫生健康委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