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JX-CG-CS-2021
泾 (略) 场社会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磋
商
文
件
采 购 人: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 (略)
泾 (略) 场社会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泾 (略) 场社会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n)获取采购文件,并与2021年4月 日 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网上不见面开标。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CG-CS-2021
2、项目名称:泾 (略) 场社会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年
5、最高限价:*.00元/年
6、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7、合同履行期限:暂定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3.3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 日 时00分。
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
4、采购文件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 日 时00分。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及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我要投标”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1、开启时间:2021年3月 日 时00分。
2、开启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并完成签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关于电子招投标的相关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投标人操作手册》;
4、供应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供应商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 (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6、本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泾县人民政府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网站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7、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或电汇(转账)
7.1采用电子保函: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我要投标”,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费必须从供应商账户( (略) 和个人账户)汇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2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单位银行账户汇入以下两个银行账户,选择其中之一汇入。
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10000元),账户信息如下:
(1)账户名: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泾县支行
账号:
(2)账户名: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泾县农村 (略)
账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和同心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址:泾县财富鑫城B栋119-12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王兵
电话:0563-*、*
2021年4月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详见“磋商公告” |
2 | 采购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 详见“磋商公告” |
3 |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网址 | 详见“磋商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
4 | 包段划分 | 详见“磋商公告” |
5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 60 天 |
6 | 磋商响应保证金为: | 详见“磋商公告” |
7 | 履约保证金 | 详见采购需求 |
8 | 项目预算: | 详见“磋商公告”(超过预算价为无效响应文件) |
9 | 联合体响应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采购需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 |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磋商公告” |
1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12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3 | 质疑、答疑、澄清 | 1、供应商质疑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2、接受质疑的方式: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发送一份与书面质疑内容一致的质疑电子版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为保证质疑的及时处理,请质疑人在发出质疑后及时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3、采购人邮箱: / 代理机构邮箱: *@*63.com 4、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答疑变更栏目查询是否有答疑、补遗等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网上公布的答疑、澄清及有关补充通知视同通知了所有供应商,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关于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6、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受理; 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详见公告。 |
14 | 响应文件提交 | 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 |
15 | 响应文件解密 | 供应商须携带最终生成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供应商解密环节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供应商解密。正常情形下,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其他情形,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项目操作规程(试行)》中第三章“意外情形”规定处理。 |
16 | 逾期送达情形 | 1、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的; 2、上传了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完成签到及解密; (供应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上传的加密响应文件将被退回) |
17 | 对中小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扣除 | 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略) (略)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号)有关规定: 本项目对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二是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中对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为中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 (略)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略)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凡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
18 | 随成交公告一并公示的相关附件 | 1.项目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响应的《主要标的信息》;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如有); 4.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6.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 (略) 的,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如有)。 |
19 |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 1、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仅以下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1)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信 用 中 国 官 网(http://**.cn) (2) 企 业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 信 用 中 国 官 网(http://**.cn)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http://**.cn)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http://**.cn)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自行查询,符合要求的按磋商文件中格式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20 | 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 本次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费(以三年中标价为计费基数),由中标人支付。 |
21 | 付款方式: | 详见采购需求 |
22 | 签章要求 | 1、磋商文件中要求签字的,应按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可采用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也可签字后扫描上传。 2、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应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也可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 |
23 | 备注 |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承诺、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成交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严肃查处。 |
24 | 其他要求 |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磋商,磋商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本项目二轮报价或多轮报价(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环节采取网上询标方式进行,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系统询标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应内容回复。 |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制订及适用范围
1.1本磋商采购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1.2本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2.2采购代理机构:经批准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和按规定进行登记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具体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2.3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既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格的供应商
3.1符合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资格要求。
3.2符合本采购项目(或包)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各项规定。
4.现场考察
4.1 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对供货和服务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考察现场的对象是以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考察现场的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无另行规定,其现场考察方式为自行考察。考察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要求进行现场考察的,采购人应提供必要的支持。未到供货和服务现场实地考察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4.3 除有特殊要求,不再单独提供供货和服务现场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的费用
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
6 纪律
6.1 供应商的参与磋商应遵守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如出现以下情形,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禁止情形: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c.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禁止情形:a.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磋商小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b.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c.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d.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e.提供假冒伪劣产品;f.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6.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a.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b.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c.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f.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g.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6.3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无效,并由竞争性磋商小组书面报告本级监督管理部门:
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4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7.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签章的,供应商须按本须知中签章规定完成签章。在有授权文件(授权文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供应商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8.合同标的转包与分包
8.1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包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向他人违法分包。
8.2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采购人允许分包,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8.3 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二)磋商采购文件
9、磋商采购文件构成
9.1磋商采购文件包括:
a.磋商公告
b.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c.供应商须知
d.采购需求
e.评审办法
f.采购合同
g.响应文件格式
h.质疑函范本
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响应文件没有满足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更正
10.1供应商可以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10.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询问或质疑)或建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联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0.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受理(接受)的且需要做出磋商文件澄清修改的问题,将以答疑、补遗、更正等公告的形式在采购公告中指定的网址公告答复,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该答疑、补遗、更正等是磋商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主动登*采购公告中指定网址查询该项目的相关答疑、补遗、更正等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0.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其他原因),采购人可以决定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的通知将在指定的网址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10.5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10.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受理(接受)的但无需要做出磋商文件修改的问题,只对问题来源进行回复,不再在指定网址公告。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磋商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11.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12、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12.1 响应文件是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2.2 除注明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或格式自理的,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
12.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格式和顺序进行编制,如有需要,可以增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2.4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除供应商前附表须知中有另外规定,供应商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磋商,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制响应文件。
12.5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交,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3、签章要求
13.1磋商文件中要求签字的,应按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可采用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也可签字后扫描上传。
13.2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应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也可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上传。
14、磋商报价
14.1 报价应当低于同类服 (略) 场平均价格。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控制价、项目预算。
14.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所投服务、保险、税费、验收、利润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培训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4.3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磋商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4.4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超出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14.5除特别要求,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否则,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15、报价的货币
人民币。
16、响应内容填写及说明
16.1 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载明的资格、服务、技术、商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其中关于服务、技术、商务部分的响应,要注明详细的响应内容并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如仅填写“响应”“满足”而无详细的响应内容或未按要求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16.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服务主要内容的详细描述等。
16.3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
16.4如果响应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供应商必须把这些外文资料准确、完整地翻译成中文。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该提供与英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原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17、磋商保证金
17.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足额将磋商保证金以转账形式汇入磋商公告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
17.2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须从供应商账户汇入,并在规定时间足额到账(到账即在公告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上能查询到该笔资金)。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其分公司、子公司、个人代缴磋商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
17.3对于未能按规定的账户、时间及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或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自行负责。
17.4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7.5为方便供应商,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时不需到交易中心开具保证金到账收据,退还保证金时也不需向交易中心提供保证金收款收据。
17.6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b.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c.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d.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8、磋商有效期
18.1磋商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
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将被刊登在指定的网站上。
18.3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磋商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撤回
19、响应文件的加密
供应商应使用经交易系统认可的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CA认证中心)颁发的数字证书(CA)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认证并加密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20、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和撤回,修改和撤回后的响应文件可以重新提交。
(五)采购程序
22、开标
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邀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代表参与监管。
22.2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开标会议上将当众公布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2.3供应商应携最终生成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CA)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地点参加开标,完成签到和在响应文件解密环节进行供应商解密。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4开标会结束后,参与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完成签到的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若接到项目负责人通知需要询标的,须联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其身份证明文件在20分钟之内参与询标。供应商未按规定参与询标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
23、评审
23.1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
23.2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a.确认磋商文件;
b.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c.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d.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e.编写评审报告;
f.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3.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a.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b.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c.完成评审报告;
d.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e.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3.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a.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23.5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4、磋商采购活动终止情形及响应文件无效情形
24.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财库【2014】214号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除外。
24.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a.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b.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c.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d.响应文件出现重大偏差,未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和完整响应的;
e.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f.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收的附加条件的;
g.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5、二次采购
25.1项目终止后,采购人可能发布二次公告,进行二次采购。
25.2二次采购可能调整前次采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采购方式、项目预算、供应商资格、付款方式、采购需求、评审办法等。供应商参与二次采购,应及时获取二次采购文件,以二次采购文件为依据,编制二次响应文件。
25.3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人将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参与二次采购前,须按最新公告公布的保证金要求重新交纳保证金。
25.4前款所述“二次”,系指项目终止后的重新公告及采购,并不仅限于项目的第二次公告及采购。
(六)授予合同
26、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的签订与争议处理
?26.1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6.2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6.3采购人将在指定网址发布成交公告。
26.4成交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6.5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6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27、履约保证金
27.1成交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规定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
27.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由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
28、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指定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同时通过“ (略) 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登录交易系统-点击【采购业务】-【中标通知书】自行打印。
28.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9、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9.1集中采购项目:无;
29.2分散采购项目: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七)质疑与投诉
30、质疑
30.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0.2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0.3质疑材料的接受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质疑材料格式详见第八章《质疑函范本》。
30.4质疑实行实名制,依照《质疑函范本》编制,须内容要素齐全;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
30.5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0.6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
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30.7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0.8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0.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a.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b.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c.质疑材料不完整或有误的;
d.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e.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f.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30.10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受理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0.11质疑供应商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供应商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30.1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30.13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a.捏造事实;
b.提供虚假材料;
c.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八)未尽事宜
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采 购 需 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并负责解释)
一、项目介绍:
根据《 (略) 场暂行条例》( (略) 第700号令)及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社[2017]541号)规定,为搭建有效的就业双选平台,更好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解决企业用工需求,现通过磋商方式,确定一家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机构,承办泾 (略) 场“2+N”招聘会、 (略) 场宣传推广及部分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二、服务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必须满足的参数用“★”标注):
(一)总体服务要求
1.招聘会服务
1.1“2 + N”招聘会
1.1.1成交供应商根据泾县人社局要求,周三举办就业招聘会,周六举办人才对接招聘会,定期举办N场特色主题招聘会。每年原则上不少于108场(当年招聘计划由上年年底下达)。周三、周六招聘会每场参会单位不少于30家;进场求职人数:一季度每月平均不少于100人/场,二季度每月平均不少于70人/场,三、四季度每月平均不少于60人/场。
1.1.2成交供应商维护好日常招聘会秩序、安全,出现意外或紧急情况需及时妥善处理。 (略) 场设备,保障环境整洁。
1.1.3 成交供应商收集招聘信息、跟踪招聘结果。
1.2“春风行动”招聘会。
根据采购方要求,每年春节后举办一场大型户外“春风行动”招聘会,招聘会参会单位不少于100家,进场求职人数不少于800人。活动前,成交供应商要做好方案编制、宣传发动、企业组织、会场布置等工作。(具体要求见下表)
户外大屏 | 各乡镇、城区指定大屏全覆盖 |
出租车LED屏 | 不少于30辆、1个月 |
宣传片 | 1分钟 |
公交站台广告宣传 | 10个 |
巨幅户外广告 | 1个 |
搭建招聘会主席台 | 大于40㎡ |
主席台背景LED大屏 | 大于20㎡ |
企业信息画面和桁架 | 大于20㎡ |
彩虹门 | 1个 |
空飘气球 | 2个 |
音响及备用电源 | 1套 |
道旗 | 100个 |
注水道旗 | 20个 |
条幅(横幅、竖福) | 30条 |
会议用座椅 | 120套 |
招聘展架 | 100个 |
政策宣传背景和桁架 | 大于20㎡ |
工作餐、饮用水 | 满足要求 |
场地、物业、搬运 | 满足要求 |
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 1500份 |
宣传海报 | 150份 |
宣传画册 | 1500份 |
手提袋 | 1500个 |
1.3赴外招聘会
1.3.1 乡镇巡回招聘会。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方要求,每年赴周边乡镇举办不少于5次的乡镇巡回招聘会,每场组织参会县内企业不少于15家。
1.3.2县外劳务对接招聘会。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方要求,每年组织县内企业赴外开展劳务对接招聘活动不少于5次。
1.3.3 校园招聘会。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方要求,每年组织县内企业赴外参加校园招聘及其他主题招聘活动不少于5次。
1.4网络招聘会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方要求,通过安徽公共招聘网(泾县站)、手机招聘大厅等平台常年开展网络招聘会,其中大型(专场)网络招聘会不少于8次。
1.5网络直播招聘会,每年不少于6次。
2. (略) 场宣传推广
2.1《绿色泾县》宣传(每周不少于1期)。在《绿色泾县》设立“泾 (略) 场”招聘专栏, (略) 场、手机大厅进行推广宣传,及时刊登现场及网络等招聘会预告及岗位信息。
2.2泾县电视台宣传。根据采购方要求对招聘活动、公共就业创业活动进行专题采访和报道,每季度报道不少于1次。
2.3泾县广播电台宣传。每周一至周五准点播报招聘会预告、就业创业相关信息;开通就业创业指导直播,每年不少于5次;及时邀请记者对相关招聘会和就业创业活动进行专题采访报道。
2.4短信宣传。通过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向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职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短信推送招聘会预告和就业创业政策。每年推送信息不少于50万条(其中含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10万条)。
2.5新媒体宣传。通过微信朋友圈(每年不少于50万条)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每年不少于12次)、直播(每年不少于4次)等方式发布招聘会预告、推送岗位信息以及对“ (略) 场”进行推介;发布就业创业相关信息。
2.6印刷物料宣传。通过印制标语、海报、展板、单页等形式推介“泾 (略) 场”、发布招聘会预告、推送岗位信息、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等。部分专场招聘会需在现场搭建彩虹门,日常招聘会全年印制标语不少于30条。所有宣传内容须经采购方审核通过。
3.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3.1配合采购方,做好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大学生报到、跟踪调查等公共就业服务。
3.2配合采购方,做好安徽公共招聘网(泾县站)、微信公众号、泾 (略) 场手机招聘大厅等平台正常运行及管理,及时在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岗位信息,汇总相关平台后台数据,按时上报“2+N”招聘会报表。
3.3配合采购方,做好泾县规模以上企业月度空岗数据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形成月度空岗报告。
3.4配合采购方,开展企业问卷调查、企业走访、劳动力资源调查、行业抽样调查等工作。
3.5配合采购方,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就业、创业目标任务。
4.其他服务要求:
4.1要求在泾 (略) 场内接通网络专线;
4.2无偿使用泾 (略) 场内的硬件设备,属人为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4.3要求对各乡镇的显示大屏进行管理,配合招聘活动发布岗位信息,根据采购人宣传工作的需要随时发布人社宣传信息;
4.4建立泾县开发区、城西开发区、云岭开发区和各乡镇重点企业岗位数据库;建立全县劳动资源、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数据库。并对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岗位收集情况,向重点人群定向准确推送招聘和岗位信息。全年推送不少于3万人次。
4.5共享员工。对企业共享员工进行调查,搭建共享员工对接平台,每年组织对接活动不少于2次。
4.6注册地在外地的成交服务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在须泾县城区内成立分支机构并完成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办理。
4.7成交供应商需完成泾 (略) 场手机招聘大厅手机客户端(APP)并推广使用。
4.8做好全县范围内的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及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1、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合同主要条款
1、服务期要求:本项目服务期限从2021年4月至2024年4月(以具体合同日期为准)。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且经采购人组织的年度考核合格(季度考核平均分在80分以上)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总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2、付款方式:每年第一季度末支付当期总款项的40%,第二、三、四季度末支付当期总款项的20%,具体支付金额根据季度考核分值进行支付。
3、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正式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5%。
4、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 (略) 诉讼。
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为完成本项目建设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费用、设备、材料、工具购置及维护费用、管理费用、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的支出。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可列入报价。
六、其他说明
1.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方要求,每年通过各种招聘方式为县内企业解决用工不少于1200人,其中为制造业企业解决用工不少于80%,以推荐到企业录用人员名单为准。
2. 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方要求,安排不少于5名工作人员(需统一着装)进驻现场,服从采购方管理,接受采购方业务培训,文明服务。
3.本项目人员工资由成交单位负责,但不得低于泾县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按规定测算,职工福利按国家要求执行。
4. 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方要求,做好招聘会数据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等工作。
5.服务期内泾 (略) 场内的一切运营费用(相关办公设施物品、水电、物业、宽带、电话、 (略) 场设备非正常损坏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项目不允许转包,但经采购方同意,可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他人完成,如宣传展板、新媒介的设计和制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7. 成交供应商在发布任何对外宣传信息时须经过采购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8.成交供应商员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劳动争议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9.据需要并征得采购方同意,成交供应商在“2+N”招聘会活动方案基础上增加“N”场特色招聘会,按每场3000元给予补助。
10.服务期间,采购方根据《项目运行季度考核表》(附件1)、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的相关内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中标方服务按季度进行考核,得出考核分值。每季度考核扣分在0-10分(含)的,全额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用;考核扣分超出10分(不含)的,对每超出1分按500元/分扣减服务费用,对考核扣分超出20分的将终止服务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附件1:
项目运行季度考核表
考核单位:
项目 | 考核内容 | 检查结果 |
业务完成情况考核 | 1、未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采购方要求的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 |
2、未及时跟踪企业招聘信息和求职人员信息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 ||
3、未按规定开展招聘会活动的,每次扣20分。 | ||
4、未按要求及时开展安徽公共招聘网(泾县站)、微信公众号、泾 (略) 场手机招聘大厅等平台正常运行及管理的,每次扣5分。 | ||
5、未配合做好泾县规模以上企业月度空岗统计、分析、报送,未形成月度空岗分析报告的,每次扣10分。 | ||
6、未按要求完成按月、季度形成全 (略) 场职业供求分析报告用工状况报告的,扣10分。 | ||
7、未开展或不及时开展求职人员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推荐、失业人员 (略) 场服务,每次扣2分。 | ||
8、不配合采购方开展企业问卷调查、行业抽样调查、重点企业职工变动监测等工作的,每项扣5分。 | ||
9、未按要求开 (略) 场及公共就业服务宣传推广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 ||
10、未按要求完成或 (略) 场招聘相关报表和相关平台数据上报、统计、总结工作的,每次扣5分。 | ||
11、未经采购方审核,擅自对外发布信息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 | ||
12、根据泾 (略) 场 “2+N”招聘会活动方案每季度对日常招聘会场次及参会求职人员进行考核: 完成或超过季度目标任务的,全额支付季度费用;完成季度目标任务80%的,支付季度费用的70%;完成季度目标任务50%的,支付季度费用的40%。 | 本项考核直接填写季平均家数和进场求职人数(根据后台软件数据进行考核) | |
13、春风行动户外大型招聘会参会企业少于100家,进场求职人数少于800人的,扣除5000元服务费。 | ||
14、合同期内为县内企业解决用工不少于1200人(其中为制造业企业解决用工不少于80%)。第一季度不得少于全年目标任务的40%,第二、三、四季度每个季度均不得少于全年目标任务的20%。未按时序进度完成目标任务的,按以下方式处理:完成90%及以上的支付当季服务费的70%;完成80%及以上的支付当季服务费的50%,完成80%以下的不支付当季服务费。须提交录用人员花名册,花名册需经就业单位或其人力资源行政部盖章确认。 | 该项为按季考核 | |
15、未按要求建立泾县开发区、城西开发区、云岭开发区和各乡镇重点企业岗位数据库;扣5分,未建立全县劳动资源、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数据库,扣5分。未对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岗位收集情况,向重点人群定向准确推送招聘和岗位信息,全年推送少于3万人次,扣5分。 | ||
16、未对企业共享员工进行调查,未搭建共享员工对接平台,每年组织对接活动少于2次的,扣,5分。 | ||
服务情况考核 | 1、统一服装,微笑服务,礼貌用语,如发现会场有不文明行为必须及时劝导的,未按要求的每项扣2分/次。 | |
2、坚守岗位,接待热情,有求必应,记录完整,未按要求的每项扣5分/次。 | ||
3、处理投诉不及时、不得当,因管理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未按要求的每项扣10分/次。 | ||
4、每月做好工作计划与总结,以书面形式报业主,保证工作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未按要求的每项扣5分/次。 | ||
5、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秩序维护工作,做好整个会场的秩序巡查、发现不文明行为及时劝导,及时疏通或疏散拥挤人群,防止踩踏等事件发生,出现意外或紧急情况需及时妥善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未按要求的每项扣5分/次。 | ||
6、做好保洁工作,对现场产生的烟头、烟盒、纸屑、口香糖等垃圾及时清理,做到会场无明显垃圾。未按要求的每项扣2分/次。 | ||
7、做好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以防紧急或意外事件发生。未按要求的每项扣5分/次。 | ||
考核结果 |
注:检查结果一栏填写被扣分值。
五、磋商与评审
一、 总 则
1、为规范评审活动,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维护磋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评审办法;
2、本办法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3、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4、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5、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6、评审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
二、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1、评审工作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采购人依法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根据项目特点和评审中遇到的特殊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价。
四、评审程序
1、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
2、初审。磋商小组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初审;
3、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通过询标方式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如供应商未能对询标进行回复的,视同放弃该权利。
4、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6、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8、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最后报价,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9、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或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0、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1、编写评审报告。
六、评审细则
审查表 | ||||
供应商: | ||||
审查指标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通过 | 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合法有效 | 合法有效 | |
2 | 供应商声明函 | 按照规定格式 | ||
3 | 响应函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按照规定格式 | |
4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按规定格式提供。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 |
5 | 磋商保证金、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6 | 响应文件规范性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规定格式、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审无实质性影响的 | ||
7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付款响应、交货期响应、售后服务响应、履约保证金响应等 | ||
8 | 服务要求及其他实质性响应情况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所提供服务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磋商文件中用带 “★”或“必须”的商务和技术等要求。 | |
9 | 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控制价 | 超过本项目控制价(预算价)为无效响应 | |
10 | ..... | ...... | ...... | |
11 | 其他 | 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交的证明资料 | ||
审查意见: | ||||
磋商小组签字: 评审时间: |
备注:1、审查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对否定的审查指标,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符合性审查表上。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制作。
详细评分表
评分项目 | 分项 | 评审要点及说明 |
磋商响应报价(10) | 报价 (10)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一位)。 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10 |
技术(45) | 服务方案(18) | 评审委员会根据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泾县人力资源招聘管理服务方案整体上的科学性、有效性、合理性及服务的便捷性等进行综合比较打分,优秀得15-18分;良好得11-14分;一般得5-11分;差和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服务要求 (7) | 根据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综合比较各磋商响应供应商服务响应情况,全面且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5-7分,较全面且一般的,得3-4分,差和未提供的不得分。 | |
项目人员(15) | 根据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的得5分;在5人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2分,最高加10分。投标供应商须至少提供项目人员1-3月份的由供应商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达到5人或未提供社保证明的不得分。 | |
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应急预案(5) | 磋商响应供应商有严格的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培训体系;有完整的组织架构(组织架构内部设置完整,运营模式规范清晰);根据本项目管理服务规律和可能发生的紧急事件,提出应急管理预案。有完整管理制度、组织架构、预案健全的得3-5分,不完整、预案一般的得1-3分,没有或不可行的不得分。 | |
商务部分(45) | 投标人业绩(25) | 1、磋商响应供应商2018年以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前,承办过县(区)级及以上人力资源招聘会的,且参会企业在100家及以上的,得3分;(以上均需提供该场招聘会业主单位证明材料、项目名称、地址及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招聘会签到表、现场图片等) 2、磋商响应供应商2018年以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前,承接过县(区)级及以上人社部 (略) 场托管运营服务,每有一个得5分,满分10分;项目内容包含全年“2+N”招聘会运营托管服务的,每有一个得3分,满分6分;(以上均需提供与业主单位的托管服务合同、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包含全年“2+N”招聘会的证明材料) 3、磋商响应供应商2018年以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前,开展过职业介绍的,且为单个企业成功介绍人数在20人及以上的,得1分(需提供推荐就业人员花名册,就业单位联系电话,花名册需加盖就业单位公章。) 4、磋商响应供应商2018年以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前,承办过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或政府部门委托的网络直播招聘会的,每场得1分,满分4分。(提供该场网络直播招聘会委托合同、业主单位联系人和电话、线上网络直播间可回放的网络地址、直播现场照片,至少有一张图片可见直播时间) 5、磋商响应供应商建立有劳务合作基地的,得1分。(需提供盖章劳务合作协议书扫描件) |
宣传及媒体能力(20) | 1、磋商响应供应商开办具有宣传渠道的经营性网站的得1分;该网站用户数≥60万的得5分,60万>网站用户数≥40万的得3分,40万>网站用户数≥20万的得1分,网站用户数<20万的不得分。(需提供ICP许可证(即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证上需载明网站名称、与供应商的从属关系,同时需提供网站域名、服务器、IP地址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相应扫描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网站注册用户截图,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该项满分为6分。 2、磋商响应供应商开办自有专业招聘服务类网站的得1分;该网站(企业、个人)用户数≥(7000、40000)的得5分,7000、40000>网站(企业、个人)用户数≥5000、30000的得3分,5000、30000>网站(企业、个人)用户数≥3000、20000的得1分,该网站(企业、个人)用户数<3000、20000的不得分。(需提供与供应商的从属关系、网站域名等证明材料,相应扫描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网站注册用户截图,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该项满分为6分,企业数量和个人数量同时满足的才可得分,否则按数量少的得分。 3、磋商响应供应商主办有微信公众号得1分;该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18万的得5分,18万>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13万的得3分,13万>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8万的得1分,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 < 8万的不得分。(需提供公众号账号主体的页面截图、微信公众号腾讯官方网站(mp.http://**)上该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页面截图,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该项满分为6分。 4、磋商响应供应商开发主办运营有手机客户端(APP),并涵盖人力资源招聘业务,得2分。(以上均需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属于供应商的安卓(Android)及苹果(IOS)《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APP后台安装用户数页面截图、APP有招聘功能页面的截图,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
注:
1、以上评分标准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清晰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2、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须提供评审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财政部门视其情节做出处罚决定;
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时提供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出有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 、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在成交后,由双方商议后自行拟定。
七、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
响
应
文
件
供 应 商:
年月日
一.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二.开标一览表
项 目 名 称 | |
供应商全称 | |
包段 | 第/包(项目不分包时可写整包或不填写) |
最终响应报价 (人民币元) | 响应总价:小写: 大写: |
备注 |
供应商公章:
备注:
此表中报价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次报价。格式与制作软件中不一致时,以制作软件为准。
三. 磋商承诺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磋商公告,据此函,我方承诺如下:
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按本次磋商文件规定及报价承诺供货及安装。
2、我方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业主要求,在服务期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并通过验收。
3、我方已详细阅读本次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磋商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
4、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磋商现场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7、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等要求。
8、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号:
四、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分项报价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其他费用 | ||||||
… | ||||||
… | ||||||
… | ||||||
合计 |
供应商公章:
备注:
1、表中所列报价须为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格式根据采购需求的服务内容,可以自理,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如报价涉及政策性规定的,不能低于政策性规定的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五、主要标的信息
我公司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服务类 | |
名 称 | |
服务范围 | |
服务要求 | |
服务时间 | |
服务标准 |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六、磋商响应表
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 按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 | |||
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 | ||||
序号 | 内容 | 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供应商承诺的服务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 | ||||
第二部分:商务部分响应 | ||||
序号 | 内容 | 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承诺 | 不允许负偏离 |
1 | 服务期限 | |||
2 | 付款 | |||
3 | 履约保证金 | |||
4 | 投标有效期 | |||
5 | 相关服务 | |||
…… | ||||
第三部分:服务说明一览表(如有 ) | ||||
投标人公章:
备注:
1、供应商必须逐项对应描述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如不进行描述,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的,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2、供应商可以对采购人的服务方案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更优的服务方案,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的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商务部分响应不允许负偏离;
七、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略) 处理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标、评审、磋商、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日 期:年月日
备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八、服务方案、人员配备
格式自理
九、供应商声明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公司已按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进行了查询,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或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略) 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 (略) 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产品投标,不需此件)(如有将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如有将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十一、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备注:
1、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详见采购需求、评审办法;
2、请供应商自行将所要求的证明、证件资料按采购需求和评审办法的评审顺序依次制作,并制作目录、标明页码。
3、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索引目录格式:
序号 | 磋商文件“评审办法”评审对应指标 | 陈述、说明、方案及 | 对应本章节页码范围 (注:不在本章节体现的证明资料,须注明其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所在章节位置,例如资格审查指标中“供应商声明函”,供应商应注明详见响应文件第九章-供应商声明函,无需在本章节中重复提供) |
一 | 审查指标 | ||
1 | |||
2 | |||
3 | |||
4 | |||
5 | |||
…… |
八、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