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主体,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专项工作的通知》安排,我局于2022年8月中旬开展了2022年上半年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专项工作,现将专项工作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按照通知要求,本次专项工作检查了大新县新材料智造产业园(一期)项目Ⅰ标设计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等4个县本级公开招标的 (略) 政工程项目,重点对项目的招标材料进行了相关检查。
二、检查结果
检查中未发现存在对企业差别化待遇的情况,未发现存在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竟争的行为。受检项目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招标文件范本的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良好。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促 (略) 场健康发展,我局将在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继续加大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竟争者行为专项工作的力度,为我县打造更加良好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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