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 (略) (略) 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要求,本项目已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等资料,建设单位组织施工、主体设计单位、监理以及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对方直珑樾山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进行自验,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对方直珑樾山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方直珑樾山花园项目: (略) (略) 桃源街道北环大道北侧,地铁深云车辆段B通道以西,香 (略) 以东。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m2,主要拟建6栋25~32层的高层住宅楼配2层商业裙楼,1栋3层幼儿园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设地下室4层。项目组成:计划实施包括基坑工程、建筑工程、边坡工程、管线工程和景观绿化工程等5个部分的建设。
本项目参建单位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 (略) 龙 (略)
主体设计单位: (略) 鹏清建 (略)
项目施工单位:泰兴 (略)
项目监理单位:深圳 (略)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略) 山 (略)
验收结论:方直珑樾山项目动工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过程中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 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电话:0755-*,邮箱:*@*q.com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