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江门站配套设施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代理编号:07-05-04A-2024-D-E*
致各潜在投标人:
感谢对我司工作的大力支持,现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修改公告通知如下:
2.评审标准-2.2 评标因素及权重
原内容如下: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35.0分 技术部分55.0分 报价得分10.0分 |
现修改内容如下: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30.0分 技术部分55.0分 报价得分15.0分 |
二、第四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评审标准-2.2 评标因素及权重-商务部分-企业资质
原内容如下:
评审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商务部分 | 企业资质 | 考察投标人资质情况: 1. 具有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清洁服务资质相关的等级证书,一级(或*级或A级)的得2分,二级(或*级或B级)的得1分,三级(或*级或C级)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2. 具有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相关的等级证书,一级(或*级或A级)的得2分,二级(或*级或B级)的得1分,三级(或*级或C级)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3. 具有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具有公共环境消毒清洁能力相关的等级证书,一级(或*级或A级)的得2分,二级(或*级或B级)的得1分,三级(或*级或C级)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1.每个证书按最高等级得分,不重复计分;2.投标人提供相关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由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还需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 (略) (h t t p s :// x x g s.c h i n a n p o.m c a.g o v.c n)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 | 6 |
现修改内容如下:
评审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商务部分 | 企业资质 | 考察投标人资质情况: 1. 具有行业协会颁发的清洁服务资质相关的等级证书,一级(或*级或A级)的得2分,二级(或*级或B级)的得1分,三级(或*级或C级)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2. 具有行业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相关的等级证书,一级(或*级或A级)的得2分,二级(或*级或B级)的得1分,三级(或*级或C级)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3. 具有行业协会颁发的具有公共环境消毒清洁能力相关的等级证书,一级(或*级或A级)的得2分,二级(或*级或B级)的得1分,三级(或*级或C级)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1.每个证书按最高等级得分,不重复计分;2.投标人提供相关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由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还需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 (略) (h t t p s :// x x g s.c h i n a n p o.m c a.g o v.c n) 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 | 6 |
三、第四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评审标准-2.2 评标因素及权重-商务部分-企业荣誉
原内容如下:
评审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商务部分 | 企业荣誉 | 1.投标人获得省级(含副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先进集体荣誉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省级(含副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工伤预防先进荣誉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本大项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相关荣誉证书或相关批复红头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 6 |
现修改内容如下:
删除企业荣誉6分。
四、第四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评审标准-2.2 评标因素及权重-商务部分-企业诚信
原内容如下:
评审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商务部分 | 企业诚信 | 投标人曾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荣誉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红头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 2 |
现修改内容如下:
删除企业诚信2分。
五、第四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评审标准-2.2 评标因素及权重-商务部分-服务评价
原内容如下:
评审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商务部分 | 服务评价 | 投标人获得非住宅物业管理(须含清洁或保洁)项目评价证明,获得*方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项目,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提供合同项目业主方或业主方主管部门盖章的评价文件。 注:1.须提供服务评价项目的评价文件和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须体现其所包含的服务内容);2.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其所包含的服务内容,需提供业主方或业主方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服务内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业主方或业主方主管部门公章及投标人公章。 | 6 |
现修改内容如下:
评审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商务部分 | 服务评价 | 投标人获得非住宅物业管理(须含清洁或保洁)项目评价证明,获得*方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项目,每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提供合同项目业主方或业主方主管部门盖章的评价文件。 注:1.须提供服务评价项目的评价文件和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须体现其所包含的服务内容);2.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其所包含的服务内容,需提供业主方或业主方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服务内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业主方或业主方主管部门公章及投标人公章。 | 9 |
六、第四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评审标准-2.2 评标因素及权重-技术部分-人员配置
原内容如下:
评审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技术部分 | 人员配置 | 1.拟投入项目经理(仅限1人):①具有全日制管理类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②具有县(区)级或以上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消防安全管理员证书;③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④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证书;⑤具有行业协会颁发的高级清洁管理师(项目经理)证书。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拟投入项目主管(仅限1人):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证书;②具有中级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或以上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③具有县(区)级或以上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消防安全管理员证书的。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3.拟投入项目维修人员(仅限1人):①具有中级或以上机械/机电一体化职称证书;②具有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型为:高压电工);③具有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型为:低压电工);④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或以上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相关证书(有效期内),上述人员为投标单位员工的相关证明文件(以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的社保证明为准,补缴无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学历证书须 (略) (h t t p s ://w w w.c h s i.c o m.c n/)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人员担任不同岗位的,不重复计分)。为了便于评委评审,请在社保证明材料中标识出上述人员。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17 |
现修改内容如下:
评审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技术部分 | 人员配置 | 1.拟投入项目经理(仅限1人):①具有县(区)级或以上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消防安全管理员证书;②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③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证书;④具有行业协会颁发的高级清洁管理师(项目经理)证书。提供一个证书得2.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拟投入项目主管(仅限1人):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证书;②具有中级/四级或以上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③具有县(区)级或以上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消防安全管理员证书的。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3.拟投入项目维修人员(仅限1人):①具有中级或以上机械机电相关职称证书;②具有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型为:低压电工),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相关证书(有效期内),上述人员为投标单位员工的相关证明文件(以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的社保证明为准,补缴无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人员担任不同岗位的,不重复计分。为了便于评委评审,请在社保证明材料中标识出上述人员。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17 |
七、第四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评审标准-2.2 评标因素及权重-技术部分-新技术应用
原内容如下:
评审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技术部分 | 新技术应用 | 考察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信息化系统进行评分: 1.具有垃圾分 (略) 理功能相关的得2分; 2.具有保洁服务管理功能相关的得2分; 3.具有客户投诉及满意度调查管理功能相关的得2分。 注:投标人提供上述信息化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人为投标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6 |
现修改内容如下:
评审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技术部分 | 新技术应用 | 考察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信息化系统进行评分: 1.具有垃圾分 (略) 理功能相关的得2分; 2.具有保洁服务管理功能相关的得2分; 3.具有客户投诉及满意度调查管理功能相关的得2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信息化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信息化系统非投标人所有,须提供信息化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及软件系统使用授权证书复印件(或软件购买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6 |
八、第四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评审标准-2.2 评标因素及权重-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原内容如下:
评审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以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格; 等于基准价格的投标报价定为10分; 高于基准价格的报价得分=10-(投标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 低于基准价格的报价得分=10-(基准价-投标报价)÷基准价×10;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依此类推,算出所有投标人的价格得分。价格得分的最高不超过10分,最低不低于0分。(①若价格得分出现小数,则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②若价格得分超出10分则按10分计算,低于0分则按0分计算)。 | 10 |
现修改内容如下:
评审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以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格; 等于基准价格的投标报价定为15分; 高于基准价格的报价得分=15-(投标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5; 低于基准价格的报价得分=15-(基准价-投标报价)÷基准价×15;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依此类推,算出所有投标人的价格得分。价格得分的最高不超过15分,最低不低于0分。(①若价格得分出现小数,则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②若价格得分超出15分则按15分计算,低于0分则按0分计算)。 | 15 |
九、第一章 招标公告
原内容如下: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
现修改内容如下: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2日09时30分
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原内容如下: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在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现修改内容如下: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在2024年12月02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如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原内容有冲突,以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