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561号)、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农农函〔2024〕185号)的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服务效能,打造特色农业产业和年度主推技术示范。结合我县实际,现向全县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略)河县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围绕我县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和年度主推技术推广,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原则上近两年已申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不予申报。
二、遴选程序
请具备以上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将密封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PDF扫描件(光盘拷贝)于2024年10月16日邮寄到(略)河县 (略) 参加遴选(联系人:彭远芳,联系电话:0660-(略),地址: (略) (略)河县河 (略) (略)河县 (略) 401室,邮编:(略));由(略)河县 (略) 在农业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略)河县 (略) 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略)河县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并统一坚立标牌。
三、遴选条件
1、基地所属单位应属于独立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庭农场、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在(略)河县 (略) 备案;2、基地拥有主产权或土地流转合同期10年以上;3、基地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并 (略) 校(所)和农技推广机构有技术对接及指导,有能力举办观摩、培训等活动;4、基地示范的产业、技术要聚焦我县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主推技术;5、基地规章制度完善、财务制度健全。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书一式三份(包括基地面积、基础设施、农机设备、技术团队、主推品种、主推技术、技术负责人和资金预算等基本信息)。
2、负责人、技术指导专家信息及基地 (略) 校(所)对接材料。
3、示范基地提供当年的实施方案。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示范基地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6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远芳,彭伟畅;联系电话:(略)。
(略)河县 (略)
2024年10月8日